一、事故经过
1996.5.3日23:45分,某钢铁公司炼钢厂,钢水罐准备工刘某(男,39岁,初中)在上件过程中,看到天车副钩在钢包机件与包腿之间,副钩上升时通不过水口处,便用手扶钩向外移动,因与天车工配合不好,左手食指、中指被挤伤,食指被截指。
二、事故原因
天车工与地面人员刘某配合不熟练,没有确认而进行操作,为节省时间边拉钩边指挥吊车升降,违反起重工规定:指挥信号不明确,互保对子未能及时提醒。
三、防范措施
明确统一指挥手势和加强与地面人员联系,严禁一手拉钩一手指挥天车进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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