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时间:2009年4月20日17时20分时40分左右
事故类别:起重伤害
伤亡情况:重伤1人
事故经过:
2009年4月20日下午17时20分,攀冶修建分公司机械项目部三队一班在炼铁厂2#高炉年修工程中,租用攀枝花市鼎浩公司50吨汽车吊(川D19398)配合安装2#热风炉烟道阀。吊车沿东西方向摆放,对南侧的烟道阀进行吊装。当吊装到离安装位置1.5米时,因烟道阀变径管挡碍,阀门需转向。架工张××指挥吊车停车后,职工黄××(男,38岁,架工,初中文化,工龄及本工种工龄15年)与同班组职工宋××用手扶住阀门转向。此时,汽车吊西侧两支撑翘起,向南侧倾斜,司机见状操作吊车快速往下放阀门,阀门产生摆动,黄××所占位置躲避不开,被摆动的阀门挤在与平台的栏杆之间。修建分公司机械项目部立即将其送往攀钢职工总医院救治,初步诊断为左3右5肋骨骨折、左锁骨骨折、下颌骨多发骨折、颅底骨折,双下肺挫伤、脑挫伤。
事故原因及性质:
1、直接原因:
1)吊装方案考虑不充分,未根据重物的质量、形状及大小选择合适的吊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直接原因。
2)因场地限制,吊车的右前支撑未完全伸出受力,司机在吊物超负荷时未告知指吊人员而冒险作业,导致吊车失去平衡侧倾,司机见状便采用快速落钩的不当方法,致使阀门失控向前移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攀枝花市鼎浩公司对吊车司机教育培训不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间接原因。
2)修建分公司机械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对危险作业方式监控不力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间接原因。
3)黄××作业时站位不当是事故发生的另一重要间接原因。
3、事故性质
此次事故属安全责任事故。
预防措施:
1、将事故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组织班组认真学习,汲取事故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吊装时作业人员加强对吊物和吊具的检查和确认,汽车吊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使用汽车吊等设备吊装时,作业人员加强与设备操作人员的沟通,严禁超负荷吊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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