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1月23日,石家庄钢铁厂电炉炼钢车间甲班天车工在天车上见供料工刘连歧在料罐东边打了个手势,误认为刘在指挥他把料罐放到平车上,并见刘从东向西走来。该天车工以为刘已看见料罐,不会从料罐底下或边上走过,故未采取响铃警告措施。并缩回身子坐下,两手握控制器准备动车。他低头看料罐时,发现刘已走到料罐下面南侧,正好一根重12公斤的鞍马腿(体育器械)从料罐里掉下来,把刘砸伤,头骨骨折,并大量出血,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刘本人思想麻痹,戴安全帽未系带。天车工发现有人后打了倒车,加剧了料罐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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