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及概况
1999年4月5日下午1:30,由某建筑公司承建的某市某花园二期工程37号房,2名钢筋工用井字架吊臂吊钢筋时,在吊运过程中索具断裂,钢筋坠落击中施工员头部,造成一起物体打击死亡事故。
该工程从1998年12月18日开工至1999年4月5日已施工至三层楼面。4月5日下午1:30左右,2名钢筋工用井字架吊臂吊三层柱子钢筋,他们用直径18mm的生麻绳,捆绑了约74根平均长度为3.2m的直径14mm螺纹钢,重量约 270kg。当吊物起吊至13m高处,工地施工员唐XX经过吊臂下,工地有人叫喊“老唐,老唐,吊臂在吊钢筋危险”,约喊了三、四声,因当时工地上切割机、砂浆机杂音较大,唐 XX未能听见,这时吊在空中的钢筋捆绑索具(生麻绳)突然断裂,钢筋在空中散落,正巧砸在唐XX的头部和身上,施工现场人员立即将伤者送至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施工员唐XX,男,48岁,江苏省锡山市人。
事故原因分析
1.现场二名钢筋工负责捆绑钢筋,采用了生麻绳作为索具,现场所使用的直径18mm生麻绳破断力为254.34kg,而起吊钢筋重量约270kg,索具的破断力不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用生麻绳捆绑钢筋的情况见图2—l。
2.施工员唐XX安全意识淡薄,站位不当,不应站在吊臂下,在吊运钢筋索具断裂时,散落的钢筋正巧击中唐XX的头部和身子,其中6根钢筋击穿安全帽,进入头部钢筋最深有12cm,这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从图2—2中可见钢筋穿透红色安全帽,其中2根钢筋抽去后,在安全帽上留有2个洞。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薄弱,安全教育不到位,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对作业人员使用生麻绳吊运钢筋的违章行为没有及时提出制止,这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1.吊运物件起重索具必须有足够的抗拉强度。
2.在起重吊运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指挥,设定警戒区。
3.加强现场安全巡回检查,发现违章作业行为必须立即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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