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及概况
某高层住宅为35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1000m2,由中建某局某公司总包,某建筑公司分包。
1998年7月24日上午11时左右,分包单位的水工班正在安装室外落水管,落水管为镀锌钢管,长6m,直径lOOmm,重约70kg。当水工班长王XX用直径约1.5cm左右的尼龙绳捆好钢管,将钢管吊到屋面上时,发现已经到了吃中饭时间,随即通知将钢管放于35层屋面上,没有摘吊钩。吃过中饭约 13:30左右,王XX就让李XX、潘XX、刘XX去上班(按规定上班时间为15:00)。李、潘、刘三人因天气热,就带了一个西瓜上楼。王XX随即去叫塔吊司机陆XX上班(当时管理人员均在午休)。约下午14:00左右,陆进入驾驶室,王也上到29层作业面,便安排李用对讲机在29层脚手架上指挥吊车,随即他坐在脚手架上吃西瓜,且当时没有戴安全帽。潘、刘二人作安装管卡和焊接钢管的准备工作,李站在脚手架上用对讲机指挥吊车重新起钩,到达作业面的上空即开始用慢速下降,当钢管降到约31层时,钢管下部卡在外墙面砖的缝里,致使吊绳与吊钩脱离,钢管坠落。当李发现钢管坠落后,喊了一声:“钢管掉下来了,快跑。”随即向脚手架的东侧躲去,听到身后王XX“哎哟”了一声,回头看时,钢管砸在脚手架上,反弹到王的头上,王满头是血,躺在脚手架上,李当即叫潘、刘二人去叫救护车,他和另外一个听到喊声走过来的工人将王抬到电梯上,用电梯运到楼下,叫了 120急救中心救护车,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这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83360元,其他经济损失29952元,合计113320元。
事故原因分析
所吊物品为φ100镀锌钢管,上午由王XX用φ15的尼龙绳进行捆扎,因到了下班时间放在35层屋面上,没有摘钩。下午起吊前王XX未对所吊物品的捆扎、吊钩的保险弹簧灵敏度进行必要的检查,当钢管吊到31层时,钢管下部卡在墙面的砖缝里,致使吊绳与吊钩脱离钢管坠落,是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王XX在挂钩时未对吊钩安全装置进行检查,且让无证人员李XX指挥塔吊起降,塔吊司机陆XX盲目听从李XX指挥,严重违反了安全操作规程与工作纪律,致使钢管碰到墙体坠落,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事故教训
总包单位对下属施工队的安全意识、安全措施及安全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不力;现场操作人员安全防护意识、自我保护能力较差,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班不戴安全帽,有令不行、有章不遵,从而导致这起事故的发生。
事故的预防措施与对策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安全教育方针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生产法规条例的学习,完善监督规定和实施细则。
2.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增强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和防范意识,严格执行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
3.对塔吊司机、电梯司机及塔吊指挥人员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加强持证上岗制度,制定定期检查保养的维护措施计划,并按要求做好交接班、设备维修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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