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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操作吊机 吊件坠落砸死工人

2014-09-22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2010年6月25日,顺德区北滘镇某不锈钢厂内工人王某擅自从仓库拿去纤维吊带,未作检查就用来绑扎抛光机设备,并无证操作车间吊机将抛光机从运输车上卸下。另一工人何某主动帮忙,操作吊机欲将抛光机安放到原来位置。起吊过程中,王某发现两名女工在原安装位置上打扫,立即呼叫走避。一名女工立即走开,另一名女工继续打扫,此时抛光机已被吊运至该女工头部上空,吊装带环眼处突然断裂,抛光机坠落砸中走避不及的女工,造成该女工当场死亡。

  点评:

  王某和何某均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欠缺相关专业知识,且吊运过程中,违法了“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的规定,属于违章违规操作,同时,王某在吊装带使用前未对吊装带进行检查,导致使用了存在缺陷或损伤致承重减小的吊装带,是造成本事故的直接原因。

  一直以来,我市起重机、叉车、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本次事故是因为起重机操作人员未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违章操作导致的。因此,在使用起重机等特种设备过程中,务必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企业应加强起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