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老手触电命归九泉
2008-04-18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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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年 8 月 25 日,某厂电试班,在理化处分变电所变压器室小修定保,明知 6032 刀闸带电,班长却独自架梯登高作业,本梯离 6032 刀闸过近(小于 0.7 米),遭电击从 1.2 米高处坠落撞击变压器,终因开放性颅骨骨折、肋骨排列性骨折、双上肢电灼伤等,抢救无效死亡。老电工忽视了人体与 10 千伏带电体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0.7 米之规定,而且一人作业,无工作监护,违章作业葬送了自己。
电工(高、低压)作业、电焊作业都是特种作业。国家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触电事故,重者死亡,轻者致残。在所收集的9 例触电事故中,有 6 例死亡,占 66.7% , 3 例重伤占 33.3% 。可见触电事故都要危及作业者的生命,因此,预防为主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预防触电的措施,有技术措施与组织措施。技术措施主要有:安全电压、自动断电、保护接地、保护接零、加强绝缘、间隔屏障等。上述案例中不做临时接地线,电焊机二次回路线绝缘坏损,作业人员进入禁区而失去了间隔屏障等,导致触电事故发生。组织措施主要有:作业人员要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上述案例中管工、铆工不穿绝缘鞋、不戴电焊手套进行电焊是造成触电事故的原因之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考试、持证上岗;检修电气设备、设施、排队电气故障作业,必须办理停电申请,有双路供电的要同时停电,停电后还要当场验电,做临时接地线、挂警示牌;带电作业或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应设监护人,监护人的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工作人员应服从监护人的指挥,监护人在执行监护时,不应兼做其它工作等。这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责任制中都有明文规定。
必要的技术措施与组织措施是安全生产的保障,也中保命措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用鲜血写成的,是科学与经验的总结,违者必将事故临头,所谓“愚者用鲜血换取教训,智者用教训避免流血”,说的就是违章与遵章的不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