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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作业 触电致残

2008-07-1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事故经过

  2007年9月28日,青海省格尔木市盐湖察尔汗地区某盐湖化工公司供应部仓库634高压线路一木制电杆因年久失修被大风吹断,造成生产线路中断,急需进行维修作业。格尔木市某电力公司在接到检修任务后,立即安排电工段执行。电工段段长刘某派电工王某、李某和赵某3人进入现场进行接线作业,并安排李某到变电所办理工作票,赵某负责监护。王某见李某迟迟不回,在未验电的情况下,便擅自攀上电杆,转身搭接线时,左手不慎触到10kV的高压线,被电击休克。

  事故发生后,赵某立刻报告单位领导和调度室,紧急组织人员、设备进行抢救。20min后,王某被救下送至格尔木市医院抢救。经过治疗,王某的生命被挽救回来,但左手臂烧伤严重,不得不作截肢处置。

  事故原因

  事故发生后,公司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经研究分析,导致这起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634高压线已被临时改接在635高压线路上,但未张贴警示标志,从而埋下事故隐患。工作票签发人安全意识不强,责任心差,未在工作票中写明线路变更情况,导致拉闸限电时断电错误,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王某违反《电力安全操作规程》,维修前未进行验电和打接地线等准备工作,也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赵某作为现场监护人员,未及时阻止王某的违章行为,也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事故防范

  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各种问题,事故调查组会同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分析,并根据公司事故管理规定,给予安全责任人电工段段长刘某扣除当月安全考核分值,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针对此次事故专门制定出相应的整改、防范措施。

  提高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不断提高职工自保、互保的安全意识及识别危险的能力,为今后的安全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加强专业学习。组织全体职工学习《电力安全操作规程》,对安全责任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监护人及工作许可人进行考核,加强各施工现场的安全协调。进一步加强对电力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规程培训,坚持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继续加强工作票的“两票三制”管理。强化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加强供电、电气线路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电力作业人员学习操作技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从源头上杜绝隐患。

  确保责任落实。加大对基层的安全考核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让职工从心理上实现从“要我这么做”到“我要这么做”的本质转变,使安全管理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