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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人身事故的原因及其预防措施

2004-11-18   来源:中国电力安全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引 言 
    人身伤亡事故在供电企业经常发生,误上、误入、误登、误碰、走错、触电、坠落等字 眼经常出现在事故通报上。某供电企业1988~1998年共发生人身伤亡事故31次,伤亡的人员 按从事的专业划分,变电6次、输电10次,配电15次,分别占人身伤亡事故总数的19.35%、 32.26%、48.39%,配电人身伤亡事故高居榜首,几乎占到该企业伤亡总人数的一半。因此, 有必要对配电人身伤亡事故进行分析与探讨。 1988~1998年,某供电企业共发生配电人身伤亡事故15次,按事故类别划分如表1。

 见表

    从表1可以看出,配电人身伤亡事故主要是触电、倒杆塔、灼烫伤。其中触电伤害程度 最为严重,一起死亡两起重伤全部是触电造成的,灼烫伤事故最多,占配电人身伤亡事故的 33.33%。

2 配电人身伤亡事故的原因分析
2.1 触电事故
     4次触电事故,按触电类别分,误登带电设备3次,返送电1次,事故均发生在高压设备 上,全部都是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1) 班站长安排不具备资格的人员(刚 从事电力工作的新工人或复转军人、临时工)参加工作; 
    (2) 无票工作;
    (3) 工作前不宣读工作票,不进行“两 交底”;
    (4) 工作负责人对设备运行状态不清, 盲目指挥;
    (5) 工作负责人不能很好地履行安全职 责,现场工作组织混乱;
    (6) 单人工作,失去监护;
    (7) 不执行“停电”措施,其中包括不 拉配变熔断器、分路熔断器、配变低压侧刀闸等;
    (8) 不验电、不挂接地线;
    (9) 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不全;
    (10) 杆上作业不系安全带;
    (11) 工作不戴安全帽。
    例如1995年4月,某供电站站长安排两名工作仅一年多的青工安装配变避雷器,未办理 工作票,到达现场后,未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即登杆工作,造成青工王某触电烧伤, 左臂截肢。

2.2 灼烫伤事故
    5次灼烫伤事故,全部发生在低压设备上,其中4次都是在低压计量装置上工作时造成的。 其主要原因是:检查计量装置时,使用的工具(螺丝刀、验电笔)金属部分裸露过长,工作中 不慎引起低压弧光短路,面部或手臂被灼伤。

2.3 倒杆塔事故
    3次倒杆塔事故,全部是违章作业造成的。主要原因是:
    (1) 上杆不检查杆根;
    (2) 松动导线,未打临时拉线即上杆;
    (3) 人在杆上作业,即拉动杆上的拉绳;
    (4) 撤杆未采取防倒杆措施;
    (5) 交叉跨越(公路、铁路)放、撤线等, 未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又未设专人看守;
    (6) 无专人统一指挥,指挥信号不正确;
    (7) 现场无充足的照明;
    (8) 工作现场组织混乱、工作准备不充分。
    例如1998年5月21日19:00左右,某电力局施工班班长临时召集人员,拆除跨越铁路的10 kV东方线45~48号杆塔导线时,既未与铁路部门取得联系,又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安排工龄不足一年的青工登上因下雨已倾斜而又未打拉线的45号杆松导线,适逢一火车头通过铁路,挂住导线,火车虽制动,但因惯性将45号杆拉倒,杆上人员随杆倒落,造成身体多处擦伤,事故后果虽较轻,但性质极其严重。

2.4 坠落事故
    2次坠落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个人防护用具使用不当造成的。一是安全带系的位置不正确, 杆上转位时安全带滑脱;二是下杆时安全带滑脱。2次事故坠落高度均在2 m以下,说明职工 对2 m以下作业坠落的危害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2.5 物体打击事故
    10余年中,仅发生物体打击事故1次,其原因是劳动组织不合理、工作分工不明确、缺 乏统一指挥。 通过以上分析,配电人身伤亡事故原因分类如表2,从表中可见,违章违纪是造成配电人身事故的主要原因。

    调查发现,习惯性违章比偶然性违章多,造成事故的概率更高。习惯性违章除主观因素 外,还有特定的时机、场合。一是单位安全管理松懈、制度松弛的时候;二是节假日前后; 三是单独作业或执行简单任务的时候;四是时间紧、任务重的时候;五是即将下班或作业收 尾阶段;六是作业环境艰苦之时。

3 配电人身伤亡事故的预防措施
3.1 总体安全要求
3.1.1 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安全责任的落实,首先是一把手责任的落实、分管副职责任的 落实。领导,尤其是一把手的决心和态度如何、采取的措施是否有力、能否持之以恒地抓下 去,直接关系到整个单位工作的效果。要明确干部、班站长以至每个岗位的职责,按照“三 级控制”的原则,层层分解、量化指标,推行目标风险抵押。

3.1.2 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班站。
    班组是安全生产的最基本单位,供电企业的绝大多数 工作任务由班组来完成,班组的安全工作基础夯实了,安全的“万丈高楼”就能拔地而起。 目前,尤其要注意选拔、任用好班站长。

3.1.3 严肃查处习惯性违章。
    习惯性违章是一种顽疾,每一起人身事故的发生几乎都与违 章有关。因此,对习惯性违章必须严肃查处。一是领导要旗帜鲜明,对违章敢于小题大做; 二是要严管重罚,并追究连带责任;三是要惩教结合,不能以罚代管。

 3.1.4 大力推行标准化、规范化作业。
    标准化作业是在有关规程的指导下,从工作准备到 实施的每一个具体步骤和操作方式都纳入规范化的轨道,大大减少了随意作业的机会和条 件,是防止人员违章和伤亡事故的有效措施。

3.1.5 抓好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督与管理。
    一是节假日前后尽量少安排或不安排工作;二是 盯住即将下班或工作收尾阶段;三是对简单作业或单兵作战要加强跟踪监督、检查,防止阴 沟翻船;四是作业环境艰苦时,要超前管理、靠前指挥。

3.1.6 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配发、佩戴、使用人个防护用品。
    如棉质工作服、安全帽、 安全带、绝缘鞋、手套等。

3.1.7 按规定、按标准配足安全工器具,并做到管理有序。
3.2 主要措施
 3.2.1 防触电事故
    (1) 运用高科技产品,促进安全防护措施现代化。如佩戴报警安全帽、近电报警手表、 装设语音报警标示牌等。从防护角度有效地防止误登带电设备。
    (2) 寻求生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推行运检分离。有关统计表明,变电设备检修工作的触 电事故较少,主要是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的职责落实较好。目前,配网设备的管理基本 上是运检合一的模式,工作现场由工作班成员自己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缺乏有效的监督、 制约,从防人身触电角度讲,弊端明显。
    (3) 新分配的职工(含大中专学生、复转军人、外单位调入)进局后,必须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参与班组工作。 从事配电线路检修、施工的农村电工、临时工,在取得“进岗电工作业证”后,还应经 《安规》、紧急救护知识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使用。
    (4) 民工、临时工、农村电工必须有专人监护,不得单独作业。
    (5) 认真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① 杜绝无票工作,把好工作票的签发 关; ② 工作前必须“两交底”清楚,否则不得在工作票上签名; ③ 未得到许可命令,绝对禁止工作; ④ 严禁约时停、送电; ⑤ 工作负责人要监护到位,重要、复杂区段要增设监护人; ⑥ 工作间断后,恢复工作前,应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完整性; ⑦ 完工后,应待全体工作人员到达指定位置,方可拆除临时接地线。
    (6) 认真履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干线、支线、分支线、配变高低压侧等该拉开的开 关、刀闸不能有一处疏漏,工作地点必须处于接地线的保护范围内。
    (7) 线路杆塔的名称、编号必须醒目清晰,并行或同杆架设的线路要有醒目的标志色予 以区分。
    (8) 双电源或有返供电可能的用户,必须有可靠的机械闭锁措施。运行单位、班站必须 建立上述用户的设备资料、图纸档案,严格管理。

3.2.2 防高处坠落事故
    (1) 掌握安全带的正确使用方法,尤其是杆上转位、封闭式登杆的使用方法。
    (2) 严格执行《安规》(热力机械部分、电力线路部分)有关安全带使用、杆上作业的有 关规定。

3.2.3 防灼烫伤事故
   (1) 检查计量装置所用工具(螺丝刀、验电笔)除刀刃外,其余部分必须绝缘。
    (2) 检查计量装置必须两人进行。
    (3) 检查的试验性负载,在连接牢固后,方可接通电源,严禁随意使用不合格负载。

 3.2.4 防倒杆塔事故
    (1) 严格执行《安规》(电力线路部分)立杆和撤杆、杆塔上工作、放线撤线和紧线的有 关规定。 ① 上杆前,必须检查杆根是否牢固; ② 松动导、地线,必须打好临时拉绳; ③ 人在杆上作业时,严禁拉动拉绳; ④ 紧线、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杆根; ⑤ 撤杆工作中,挖坑前先绑好拉绳; ⑥ 交叉跨越(公路、铁路)作业,必须设警戒线并派人看守。
    (2) 指挥信号明确、专人统一指挥。

3.2.5 防物体打击事故 关键是工作准备要充分,分工明确、合理,统一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