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经过
2004年4月22日上午9时许,集中村卫星组村民曾某和袁某夫妇2人到自家责任田抽水灌溉。电源接线点与抽水处相距约300 m,曾某用2根200m截面为4mm2的陈旧单芯铝导线与100m电缆连接。但电源接头处和抽水机处均未装设开关及保护装置。电源接通后,水泵抽不上水。于是曾某便叫妻子袁某在水泵处守候,自己穿一双拖鞋,用验电笔带电查线。当查至距电源点约50m的地方时,导线上各有一接头相距约2cm,接头上简单包扎了胶布,但导线接头均有导体外露且潮湿现象。曾某拿起电线时,裸露导线的接头不慎触及左胸部,当即倒在田中。
一过路人见曾某倒在田中,马上跑去扯下电线,并大声呼救。袁某听见呼救才知道丈夫被电击,也马上跑到出事地点呼救。等医护人员赶到现场检查,发现曾某心跳呼吸均无,立即组织人员将曾某抬到路边,采取胸外按压和口对口人工呼吸措施急救。坚持约15min,抢救无效,曾某死亡。
2 事故分析
2.1 私拉乱接,挂钩用电,安装维修不请电工是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2 盲目操作,不按有关规程规定,既使用不合格的破旧电线,又不安装合格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和开关设备,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 教训和预防措施
3.1 供电所应加大安全用电常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客户临时用电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客户安全用电意识。
3.2 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严肃处理私拉乱接等各种违章用电。
3.3 切实落实防止电击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安装并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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