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4日下午1点45分,位于塘下镇双桥村的瑞安市塘下冠清铜材加工厂内发生一起触电死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洪文忠,男,现年33岁,江西省余干县梅港乡人。
1、企业概况
瑞安市塘下冠清铜材加工厂现址在塘下镇双桥村,厂长虞冠清,系个体企业,创办于1998年,2002年搬迁至现在的新厂房。企业总资产100多万元,2002年产值200多万元。主要生产铜棒、铜锁心。厂内有两个车间,一个为冶炼车间,一个为五金车间,有自备发电机组两套。触电事故发生在五金车间。
2、事故经过
12月4日下午1点45分左右,五金车间仪表车床操作工洪文忠突然“啊”地一声扑在车床上。由于车间噪音较大,加上周围的操作工都在专心操作,一时没人注意。2时左右,洪文忠右边的操作工赵爱香发现洪文忠扑在车床上,而车床还在转,赵爱香赶紧过来把洪文忠的车床关掉。这时,洪文忠的妻子看见了,就过来问发生什么事,并把洪文忠从岗位上抱下来放在地上,发现洪文忠已经不省人事,停止呼吸。见此,洪文忠的妻弟过来给洪文忠做人工呼吸,并叫老板娘打120电话(当时厂长手指受伤在塘下医院挂吊针),后将洪文忠送塘下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3、现场调查
该厂五金车间有十多台仪表车床,面对面排成两排,死者洪文忠操作的车床在车间东面的中央位置,对面和左右面都有同样的车床在生产。通过了解,发现该车间在启用自备发电机时,所有的仪表车床均有带电现象,而用网电生产时均没带电。我们随即检查了该厂的配电房,发现自备发电机的机体和零线均没接地。我们当场开启自备发电机组进行验证,用试电笔对所有机台进行测试,结果试电笔均发红,证明所有车床都带电。而发生事故的当天正值自备机发电,由于洪文忠体质相对较弱,触电身亡。发电机机体和零线不接地,严重违反了电力安装有关规则。
4、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该厂严重违反了电力安装规则,发电机机体和零线不接地,致使厂内用电系统零线产生非零电位,导致职工洪文忠触电死亡。
(2)间接原因
法人代表虞冠清缺乏安全用电知识,在没有专业电工指导的情况下,虞冠清擅自安装发电机组,并且为了节省费用,机体和零线不接地,导致事故发生。
瑞安市塘下冠清铜材加工厂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招收的工人没有进行安全教育,职工缺乏安全用电知识。多数职工发现在使用自备电时机床带电而没有及时向负责人报告,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5、事故性质
责任事故。
6、事故责任
瑞安市塘下冠清铜材加工厂法定代表人虞冠清,缺乏安全用电知识,在没有专业电工指导的情况下,擅自安装发电机组;虞冠清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招收的工人没有进行安全教育,职工缺乏安全用电知识,导致职工触电死亡事故发生。瑞安市塘下冠清铜材加工厂法定代表人虞冠清应对这起职工触电死亡事故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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