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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金泰塑料制品厂“6•30”触电事故

2008-10-0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2004年6月30日凌晨4时40分,位于汀田镇金后村文化路的瑞安市金泰塑料制品厂发生一起职工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刚潮江,男,苗族,31岁,贵州省关岭县新铺乡麻凹村人,系该厂拉丝机操作工。

  1、企业概况

  瑞安市金泰塑料制品厂于2000年4月创办,系股份合作制企业,主要产品为水泥塑料编织袋,2003年产值400万元,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实际资产100万元,企业现有职工70人,其中外来职工占三分之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金培忠,小学文化。

  2、事故经过

  2004年6月30日凌晨,该厂职工刚潮江和韦勇一起操作塑料拉丝机。凌晨4时40分,刚潮江用铁制泥水工砖刀清理拉丝机模子头,不慎,砖刀碰到模子头的电热丝接线柱上,当场触电倒在机头下面。韦勇听见有异声,就叫刚潮江,而刚潮江没有回答,韦勇立即过来,见刚潮江侧躺在水槽边,又大声叫他,仍然没有回答。韦勇马上意识到刚潮江可能触电了,就立即拉掉电闸。韦勇去拉刚潮江,拉不动,就大声喊人。这时附近打料机边打废丝的操作工宋新生过来了,两人一起把刚潮江从水槽边拉出来放在地上。这时,其他人也过来了,马上对刚潮江进行胸部挤压和人工呼吸,而韦勇则过去叫厂长金培忠。一会儿,金培忠过来了,叫人把刚潮江抬到自己的车上去人民医院。在车上也没有停止胸部挤压和人工呼吸。到市人民医院后,经医生诊断,刚潮江已经死亡。

  3、现场勘查

  经现场调查发现,该厂车间生产场地拥挤,现场物料堆放混乱,电线安装不规范,部分电闸缺盖,职工穿拖鞋、赤膊上班情况较普遍,刚潮江触电前也穿拖鞋、赤膊上班。通过进一步了解,瑞安市金泰塑料制品厂没有制定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清理模子头废丝没有专用绝缘工具。

  4、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按厂方的规定,清理拉丝机模子头杂物时应用绝缘钢丝钳,而操作工刚潮江安全意识淡薄,违规作业,在清理拉丝机模子头杂物时用砖刀,并在操作时不小心碰到模子头的电热丝接线柱。这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瑞安市金泰塑料制品厂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没有制定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清理模子头废丝没有专用绝缘工具,对职工安全生产教育不够,没有制止职工违规作业,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5、事故性质

  责任事故。

  6、事故责任

  瑞安市金泰塑料制品厂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没有制定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清理模子头废丝没有专用绝缘工具,没有制止职工违规作业,导致职工刚潮江在清理模子头废丝时触电死亡。瑞安市金泰塑料制品厂对这起触电事故应负主要责任。

  死者刚潮江安全意识淡薄,违规操作,在清理模子头废丝时用金属砖刀作业,造成自己触电死亡,对事故的发生也负有一定的责任,但因本人已经在事故中死亡,责任不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