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简况:2006年4月11日,江西省电力公司控股的莲花供电公司坊楼供电所所长周××,在无停电计划,无工作票的情况下,安排安全员郭××和甘××对10kV坊楼线小江支线10#杆刀闸进行检修。郭××和甘××在未明确工作负责人,未得到电话确认停电、没有工作许可的情况下,由甘××登杆拉开隔离刀闸,在继续登杆准备验电时,误碰到油开关支柱瓷瓶接线柱(带电侧)触电从杆上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暴露问题: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供电所长安全意识淡薄,在无停电计划、无工作票的情况下,安排进行电气作业,违章指挥。在有小水电上网线路情况下,未采取防止倒送电的措施。2、强行登杆作业。不遵守基本工作流程和安全要求,在没有得到已停电的回复,没有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得到任何许可情况下登杆作业。3、安全监督缺失。安全员没有起到最基本的安全把关和监督作用,对一系列的违章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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