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xx有限公司限公司8.11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2009-03-0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单位:xx有限公司。 

    二.事故发生地点:xx有限公司(***县****镇****区)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作业点。 

    三.事故发生时间:*****年8月11日17时左右。 

    四.事故伤亡人数:1人死亡。 

    五.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六.调查组成员:依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年8月15日,**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成立8.11事故调查组,调查组成员: 

    组  长:*****(****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 

    副组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 

    成  员:***(****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所长) 

    ***(***县工会副主席) 

    ***(***县南溪镇副镇长)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县公安局) 

    ***(***县检察院)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县电力公司) 

    七.事故经过简述: 

    ***年8月11日下午,该公司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在原料储库上中班,用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在原料储库西面下料口处抓晒干的混合材(锰渣)。因倒料进下料口有扬尘,灰尘颗粒飘落在起重机供电的滑线平面上,造成滑线块与滑线平面接触不良,起重机不能运行。**发现后,在没有切断起重机电源和无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一人试图对故障进行检修,碰上滑线造成触电死亡。17时55分左右,该公司装载车驾驶员**发现**卡在起重机电源滑线板上,并叫**名字,但无回答。就急忙通知配电室电工切断了电源,同时报告了公司经理助理***,***叫经理***一起赶到事故现场,发现**已经死亡。在保护现场的同时电话通知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工会、县社保局、**镇政府、**镇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相关部门也及时派人赶到现场,按规定程序进行现场勘查、尸检等工作。 

    事故发生后,该公司及时向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通报了事故情况,总公司安排专职安全员***、工会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到河口与***一起在公司内部进行事故调查,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了调查报告;该公司妥善处理死者的丧后工作,与死者家属达成一次性经济补偿协议,及时补偿事故给死者家庭带来的经济损失,顺利安葬了死者。为准确查找事故原因,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8.11事故调查组通知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质的单位(xx有限责任公司)对起重设备安全进行检查,经检查未发现设备存在异常情况。 

    八.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违反起重机械相关操作规程和该公司《行吊岗位作业导书》6.4“检修、检查行吊电器设备应先切断总电源,并悬挂检修标志牌,严禁带电检修”规定,在没有切断电源情况下,擅自处理起重机电源滑线接触不良问题,形成带电作业,触电死亡。 

    (二)间接原因: 

    1.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管理不到位,缺少相应的定期自行检查、日常维护保养及安全巡查等制度和记录; 

    2.安全规章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领导存在麻痹大意思想,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够,员工安全意识淡薄; 

    3.设备在检验合格后未及时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经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就进入操作岗位独立操作。 

    九、事故性质认定和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1.事故性质: 

    这是一起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公司管理人员违章用人造成的责任事故。 

    2.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1)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违反起重机械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应对此次事故负直接责任,鉴于本人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事故责任。(2)公司在安全方面管理不到位,缺少相应的定期自行检查、日常维护保养及安全巡查等制度和记录,安全规章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领导存在麻痹大意思想,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够,安排无特种设备作业证的人员,进入操作岗位独立操作,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经理助理***作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管理责任人应负事故间接责任。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为: 

    1.责令该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向有关部门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2.建议该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对间接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 

    3.建议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和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十、吸取教训采取相应措施: 

    1.应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制度的执行、落实。按制度组织开展定期自行检查、日常维护保养及安全巡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隐患,完善安全记录台帐; 

    2.应加强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规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安全意识,使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应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技术培训、取证,以提高他们的技术素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只有通过专门技术培训,使其掌握设备基本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才能进入操作岗位独立操作; 

    4.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责任书签订和考核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管理者、员工个人,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全厂全员性安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