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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行为失控,超出工作范围造成的触电死亡事故

2009-06-0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事故经过

    1996年11月21日,某电业局变电检修班按秋检停电工作计划,对一座35kV变电站35kVⅡ段母线进行停电清扫、预试、落实反措、保护校验等工作。开工后,班长赵**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分工。开始工作后,赵**图省事,不按正常工作程序,不执行监护人的职责,未等工作人员打开开关柜后护板,就擅自钻进35kVⅡ段母线的PT柜内清扫瓷瓶。由于思想麻痹,又失去监护,身体越过分断开关,触及另一段母线带电部位,手、腿、头部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及暴露的问题

    该事故的发生是由于管理性违章、作业性违章和装置性违章所造成的。

     (1)管理性违章。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工作的指挥者带头违章作业。各级领导、管理人员没有按照到位标准对现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对安全措施审查把关不严,未尽到职责。工作的危险点分析不够,对带电部分未采取安全措施。赵**身为该工作负责人不履行监护责任,擅自脱离岗位,超出工作范围违章作业。工作班成员不制止,工作责任心和安全意识不强。

    (2)作业性违章。工作负责人违反规定,脱离监护工作岗位,擅自进行违章作业。

    (3)装置性违章。两段母线间没有防护隔板。从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都未提出改正意见,反映出技术管理工作没有到位。

    根据分析看出,该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是违章,而违章的根本原因是人的行为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