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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电检修,误人带电间隔造成的触电事故

2009-06-0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死者情况:某男  35岁  电工

    时间:1990年7月20日

    地点:某工厂变电所 

    经过:某纺织厂变电所共16个低压配电柜,32个回路。7月20日,410回路开关的操作手把损坏。王**(电气工段长)和维修班长李**负责检修。下午3时15分办理了409和410回路(同在一个柜)的停电手续。当班的值班人(工作许可人)提醒王**,邻近柜411回路是否应该停电,没有被接受。两人把开关打开后,王**发现螺丝太长,就指派李**去加工螺丝。两人退出作业现场。3时50分左右,值班员发现王**自己回到现场,走到配电柜后。过了一会儿,值班员到柜后一看,王**扑在411和412回路间的铝母线上,两手抓住母线。值班员立即停电抢救。送医院4时20分死亡。

    事故分析与教训:王**离开现场后又独自返回,可能有什么问题需要现场查看,结果走错了位置,进入邻近的带电间隔内,当他俯下身体准备查看开关时,两手抓住两相铝母线排,380V电压加在两只手上,触电身亡。由于现场临近检修的回路没有停电,检修回路附近没有设置遮栏、悬挂标示牌等措施,在失去监护的情况下,当王**全神贯注地考虑其他问题时,无意识地进入带电的低压柜中,是造成这次触电事故的直接原因。

  这起事故在以下几方面直接违反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1)在变电所低压配电柜上从事停电检修工作应填写第二种工作票。参加检修工作的两人是电气工段长和维修班长,对规定应该是明确的,但没有按规定办理。

    (2)从事这样的工作至少两人在一起工作,一人应专门负责

监护工作,实际上两人都在工作,而没有监护人。

    (3)由于低压配电柜之间没有屏护设施,所以临近的回路应停电。王**只凭工作经验,认为不需要将其他区域和通道封锁。所以现场没有布置这项安全措施。尽管值班员提议停电,但王**并没有接受。

    (4)按规定在工作现场应设置一个工作区,留出工作通道,使工作人员只能在该区域内工作,同时要求值班运行人员担负起工作许可人的责任。在没有工作票和布置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工作许可人有权不许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工作。工作许可人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而且当值班员看到王**一个人进入现场时,没有加以制止。

    这起事故发生在直接负责电气工作的领导身上,领导带头违章,说明该厂的安全管理工作薄弱,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