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某大队电工陈某擅自决定合闸送电,造成死亡2人,重伤1人的严重后果。某县人民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2年。
1989年6月15日,公社电工宋某巡线检查时发现某大队分歧线路十九号电杆被风刮倒,便将分歧开关拉断,随即通知该大队电工陈某抓紧修复。9月22日,陈某带领第五生产队电工熊某等人将电杆修好后,不进行线路检查,不请示公社农电部门验收批准,擅自决定合闸进电。下午2时许,陈某派五队电工熊某送了电。因第四生产队广播线与低压线交叉混线,造成全大队九华里广播线带电。距离混线三里处,第七生产队儿童田某正在其家路旁水沟内钎蛤蟆,被带电落水的广播线击倒,其太爷田某某、母亲邱荣认为孩子失足落水,跑去营救,先后触电身亡,儿童田某被击成重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
违章合闸送电。陈某作为电工,修好被风刮倒电杆后,不认真检查线路,也不请示农电部门验收批准,擅自决定合闸送电。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是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陈某系农村大队电工,根据刑法第187条之规定,已构成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某县人民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起诉,某县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刑,实属定性不当,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
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遵守规定,安全检查。修复好线路,必须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并报有关部门验收批准。不检查,不经验收批准,决不能随意合闸送电,以保证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