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19日,承德市全成建筑公司施工的紫荆花园小区8#楼工地发生一起更夫触电死亡事故,事故经过如下:
更夫×××在所建工程三楼居住,工地安排其值班。×××决定自三楼搬到一楼居住,便搬运行李。约5时40分,当×××把单人铁床整体从三楼搬到一楼房间入口处,因铁床没拆卸搬运,不方便进入房间,×××在调整铁床方位时,铁床接触到一楼楼梯侧房间入口旁的临时照明刀闸(刀闸无胶盖),致使铁床带电,×××触电倒地。约6时许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施工用电存在严重隐患
(1)三相五线制不完善。总配电箱的重复接地已断线,线路末端无重复接地;保护零线未使用绿黄双色多股软铜线且断线普遍,搅拌机、龙门架卷扬机、电锯、电焊机等处均无保护零线;照明线路无保护零线;保护零线的中转未使用接线鼻子在端子板上作电气连接。
(2)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不规范、违反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原则。分配电箱不设分箱总隔离开关及分路隔离开关,开关箱无隔离开关及漏电保护器,且一箱多用。应安装在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安装在分配电箱中,且四极电子式漏电保护器中的N接线柱没接线,致使漏电保护器缺相不动作。照明开关箱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时间为T≤0.3s,按标准规定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时间为T≤0.1s,致使贾在触电时,漏电动作时间延长,造成事故。
(3)配电箱及内设电气元器件不规范。配电箱设置应远离通道,周围环境安全,无杂物且牢固稳定,有门有锁。而该工程的总配电箱却设置在一个竖井的钢筋网平台上,入口入及箱体周围只有三块木板覆盖在电箱周围,操作明显不安全。分配电箱和部分开关箱,没有稳固,轻轻一碰,便来回晃动,且门锁不全,导致非电工接线,造成线路混乱,箱门都关不上。箱内电器元器件松动,且胶盖不全,双股保险片重叠使用,箱体无接零保护,存有事故隐患。事故发生处照明开关箱位于楼梯通道侧墙壁上,位置不当,无门无锁。箱内木板上接刀闸一个,木板凸出箱体,刀闸无胶盖,存有重大的事故隐患,是造成这次触电事故的最主要原因。
2.工地安全管理不严,检查不细,动态管理跟不上。如果及时发现开关箱的不安全状态,采取措施,就不会有该事故的发生。
3.在建工程住宿。如果更夫×××不在所建工程内住宿,也就不会发生此次事故。
4.工地没有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和急救设施。如果×××触电后,工地急救人员合理利用急救设施,立即采取急救措施,也许能挽救一条生命。据统计,触电后不超过5分钟开始救治者,90%有良好效果,触电后10分钟内开始救治则60%有良好效果,触电15分钟才开始救治则救治的可能性很小。
5.安全监督管理不力。事故发生前,笔者就对该现场的施工用电进行过详细的检查,提出过施工用电中存在的许多隐患,项目经理表示整改。但由于该工程进入装修阶段,认为危险减少而没有进行复查,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见图1)。
此次事故的教训非常深刻,值得反思的地方很多。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的一时疏忽,就可能酿成重大事故。因此安全生产的发条应时时上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