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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排除触电隐患时触电(1994年)

2005-02-1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情况

  1994年元旦,正当人们欢度佳节的时刻,某建筑公司一分公司某施工队承建的某厂6#楼工地,于上午9时许一民工在6.5米高处拆除用钢管搭的高压线护架时,因钢管一端碰在高压线上触电坠落死亡。
  该工程在设计时忽视了有一排约30米长的10KV高压线正处在塔式起重机回转半径范围内,此方案经技术队长审核通过于1993年8月投入施工。由于设计施工方案中未考虑到场有高压线,平面图上没有标出。因而施工前对此未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同年10月,安全部门检查时发现了这一隐患后,立即提出应搭护线架的整改意见。但施工队在搭护线架的选材上未根据环境情况使用木质架子,而是全部采用钢管材料,留下了新的隐患。
  事故当天,民工在6.5米高的架子上拆去有触电隐患的钢管搭的护线架时,不但未系安全带,而且在人距离高压线3.8米的作业环境和钢管长4米多的情况下,背对高压线拆钢管,加上又无人监护,转动钢管时钢管一端触着了高压线,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二、评析

  令人深思的是,被查出的隐患还没有伤害人,而为排除隐患中又产生的新隐患却害死人命。这是一个较为典型的案例,提示人们在排除隐患的过程中不能忽视应用的安全措施,不然,排隐患未成,反而添了新的可害死人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