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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登带电设备触电受伤事故

2009-10-2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4月20日,广东汕头供电局220kV上华变电站因检修人员误登带电设备触电造成1人重伤、4个110kV变电站全停事故。

  事故经过

  4月20日,检修部变电检修二班副班长李××(伤者)作为工作负责人带领班组成员3人进行#3主变变中103T0接地开关触头合不到位处理任务。运行值班员在执行安全措施时发现103B0接地开关同样存在合不到位情况,采用挂接临时接地线的方式完成安全措施。14时20分,检修班开始缺陷处理工作,当完成103T0接地开关触头缺陷处理后,工作负责人在没有办理工作票结束、没有经过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带领本工作班人员转移到同间隔的1032刀闸支架处,扩大工作范围亲自用竹梯登上2.5米高的1032刀闸支架处理103B0接地开关缺陷。15时51分,李××因与Ⅱ母侧带电的1032刀闸B相安全距离不足造成刀闸触头对人体抢弧放电,受弧光烧伤从刀闸支架上跌落地面,同时造成110kV母差保护动作,110kVⅡ段母线失压,4个110kV变电站全站失压,损失负荷102MW,损失电量约5万千瓦时。

  原因分析

  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负责人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没有履行监护职能直接参与作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负责人带领班组人员在工作地点的围栏内完成缺陷处理后,擅自进入非工作地点检查处理缺陷,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工作负责人违反规程,本应履行监护职能却没有履行,明知故犯直接参与作业,使整个工作失去安全监护。

  3、工作班成员没有履行安全职责,对擅自扩大工作范围的行为没有拒绝、反对,对误登带电设备的行为没有制止和纠正。

  暴露问题

  事故单位安全管理基础不牢,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各级管理者未能真正承担起安全责任,现场规章制度的执行刚性不够,安全教育培训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突出表现在部分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未能真正承担起自身的安全责任,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相互保护意识。

  目前南方区域已进入负荷高峰期,基建、检修、业扩等各类项目也已全面展开,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明显增加,尤其是人员责任事故和恶性误操作事故有上升的势头,各有关电力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刻认识“违章就是事故之源”,严肃查处各类违章,深层次分析违章发生的原因,寻找违章发生的规律,为深化反违章工作提供科学、客观的依据。努力加大反违章工作力度,坚决杜绝管理性违章,消灭行为性违章,消除装置性违章。加强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切实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