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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恶性人身伤亡未遂事故引发的思考

2005-03-22   来源:郑博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 新乡 453000)

  在一次机组小修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严重违章,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安全监督不到位,发生了一起电气检修人员误登220 kV带电瓷瓶,险些造成人身伤亡恶性事故。事故暴露的问题值得深思。

1 个别单位或个人对安全的认识很肤浅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执行了这么多年,但部分企业的事故率还有上升或重新抬头的现象。造成这种局面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个别单位或个人对安全的认识很肤浅。有人认为,安全工作是虚的,安全管理就是掂着安全帽溜溜圈,找找茬,罚罚款,是人人都能干的工作;安全措施就是摆摆样子给人看;重要的是效益,是工期,是进度,是领导印象。基于这种认识,使安全管理工作长期流于形式,局面混乱,危机四伏。

  随着我国加入WTO,安全管理同样存在着与国际接轨的问题,向"健康、安全、舒适、卫生、环保"的大安全形式过渡是必然的趋势。超大型施工机械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广泛应用,更需要高层次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人员,现场施工技术人员不但要有熟练的业务技能,还要有使用这些设备的安全知识。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门综合性的工作,它涉及到管理、救护、心理、协调及相关的自然学科。对安全管理工作不去研究、学习和探索,安全管理工作就会停滞不前,甚至倒退。长此以往,就应了那句"不出事故是侥幸,出了事故是必然"的话了。由此可见,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还任重道远,"安全就是效益"的内涵还需要很多同志去作深层次的理解和体味。

2 安全责任制有待进一步落实

  认真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是我国安全管理制度中很重要的一环。国务院还在此基础上出台了《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对安全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在个别单位或部门,却仍存在着责任制虚挂,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从"非典"防止的工作中可以看到,正是由于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对各级行政追究责任制的真正落实,才筑起了一道坚固的防"典"大堤,才使"非典"得以控制。如果在各行各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中,都能象预防"非典"那样重视、落实和考核责任制,事故就不会接二连三地发生,安全局面就会有根本好转。

  安全管理工作要实现"三零一保",就必须把保安全提高到政治的、社会公共安全的高度上去认识,就要把现场危险点的分析与预控及安全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只有这样,安全管理工作才能真正上台阶,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才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