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2000年3月16日,XX矿检修班职工刁XX带领张XX检修电焊机。电焊机修后进行通电试验良好,并将电焊机开关断开。刁XX安排工作组成员张XX拆除电焊机二次线,自己拆除电焊机一次线。约11时15分,刁XX蹲着身子拆除电焊机电源线中间接头,在拆完一相后,拆除第二相的过程中意外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刁XX参加工作10余年,一直从事电气作业并获得高级维修电工资格证书;在本次作业中刁XX安全意识淡薄,工作前未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在拆除电焊机电源线中间接头时,未检查确认电焊机的电源是否断开,在电源线带电有无绝缘防护的情况下作业,导致触电。刁XX低级违章作业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工作组成员张XX在工作中未能有效地进行安全监督、提醒,未及时制止刁XX的违章行为,是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3)刁XX在工作中不执行规章制度,疏忽大意,凭经验、凭资历违章作业。
(4)该矿领导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识不足,存在轻安全重生产的思想,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三、防范措施:
(1)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执行规章制度的监督、落实,杜绝违章行为的发生;工作班成员要互相监督,严格执行《规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2)所有工作必须执行安全风险分析制度,并填写安全分析卡,安全分析卡保存3个月。
(3)完善设备停送电制度,制定设备停送电检查卡。
(4)加强职工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让职工切实从思想上认识作业性违章的危害性。
(5)各级管理人员要冷静下来,深刻反省自己的工作,真正找出自己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身作则,靠前指挥,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