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28日,杭州神钢建设机械有限公司新建工厂工地发生了一起职工触电死亡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职工苏某在自己不具备电工资格的情况下,未经领导同意私自从别处借来废弃碘钨灯使用,并违章接电导致碘钨灯漏电而触电。
间接原因是土建分包单位华丰对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没有进行书面交底,对现场临时设施监管不力,同时,无视承发包资质,以包代管,对安全设施的检查不到位。根据事故责任分析和责任认定,对分包单位、总包单位有关事故责任人进行了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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