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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漏电工人触电死亡

2010-03-2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事故发生时间:1989年8月14日11时

    莲花山冶金机械厂(地址:锦州市莲花山区)钎头车间维修电工袁新,对该车间清洗工库电动葫芦安装保护器后,经试车检查一切正常。而在晚班生产工人操作电动葫芦时却发现有麻电感觉,立即找来电工陈丰采取了临时绝缘措施,继续维持操作直至下班。在次日上班后,由于袁新上二班,车间便安排电工技师石哲与陈丰处理这一漏电问题,由于保护器图纸在袁新手中,于是陈丰便到袁新家去一趟,结果陈、袁二人一同到车间从工具箱中取出图纸交给石哲看,研究接线是否有问题。这时袁新说把保护器拿下来看看,陈丰便找来一个钢梯子,二人把梯子竖在电动葫芦运行的工字钢梁上。陈丰要上去卸保护器,袁新说:“我上去,上连我熟悉”。袁上去,陈在下扶梯子,石在清洗室门口看图,听到袁“啊”的一声,陈忙扶住袁,石发现袁新触电,即跑去切断电源。事故发生后对袁新及时进行抢救,经多方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

    安装的保护器不符合安全要求,在保护器电源接线焊接点处未装绝缘套管,也未采取其他绝缘保护措施,致使保护器出现漏电。

    电气设备未按国家标准(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规定进行接地或接零。

    当发现用电设备出现漏税电故障进行检修时,未按安全要求切断电源,检修人员未穿绝缘鞋,违章穿短裤、拖鞋,且又违反安全规定站在钢制梯子上作业,造成触电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