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简介
1997 年 12 月 21 日,在汕头市建安集团公司承建的天河北路光大银行大厦工地,发生一起触电事故,导致一人死亡。(本案例摘自中国建筑安全网)
二、事故经过
1997 年 12 月 21 日,在汕头市建安集团公司承建的天河北路光大银行大厦工地,杂工陈苛发现潜水泵开动后漏电开关动作,便要求电工把潜水泵电源线不经漏电开关接上电源,起初电工不肯,但在陈的多次要求下照办。潜水泵再次启动后,陈拿一条钢筋欲挑起潜水泵检查是否沉入泥里,当陈挑起潜水泵时,即触电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操作工陈某违章作业,在明知漏电的情况下用钢筋挑动潜水泵,导致触电身亡。
2.间接原因
1)安全培训不到位,工人安全安全意识差。
2)作业人员不按操作规程操作。
3)安全管理不位,现场缺乏安全检查。
四、事故责任认定
本次事故属责任事故。操作工陈某违章作业,在明知漏电的情况下用钢筋挑动潜水泵,导致触电身亡,负主要责任;电工在陈某的多次要求下违章接线,明知故犯,留下严重的事故隐患,负一定的责任。
五、事故的预防对策
1.加强安全教育,使工人认识到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以及安全防护措施。
2.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明确规定并落实特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现场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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