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民工误入间隔触电重伤致残事故案例分析

2010-06-1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某供电局110kV无人值班变电站,在一次设备停电预试维护工作中,因一民工无人监护误入带电间隔内做清洁,发生触电烧伤致残的人身重伤事故,尤为痛心。

  1事故经过

  变电站35kVⅡ段母线上有出线3回。2001年该局35kV网络结构调整后,其中南石327路变电、线路设备、南明325路变电设备已报停,但325线路带电,南长326路设备在役运行(但长期处于停用状态)。

  2002-03-01,该变电站35kVⅡ段母线停电工作,签发工作票上的工作任务是:35kVⅡ段母线及出线设备、旁路母线设备预试小修,保护校验,母线避雷器更换,南长326路3263、3265刀闸与穿墙套管之间引线拆除(135kV一次设备接线模拟图略)。

  7∶40该局变电站操作队人员根据调度命令,将该站35kV旁路321路及Ⅱ段母线PT转停用,35kV分段300路2号主变中压侧总路302及35kV旁路母线转检修。

  由于当天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误认为南明线325路已停用,而对该出线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而实际情况是:35kV南明线线路有电,3253刀闸静触头带电。

  9∶10,操作队工作许可人(当值正班)带领检修工作负责人一道到工作现场交待工作时,通知另一副班人员将35kVⅡ段出线间隔网门全部打开。工作负责人带领2名外聘民工前往工作现场进行设备清洁维护工作。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向2名民工交待:35kVⅡ段母线刀闸进室内的左面设备可清洁,右面35kV出线(包括南明325路)间隔内线路侧未接地,等值班员挂了地线后方可工作。随后,工作负责人同另一民工去南石327路间隔工作。

  9∶56,一民工脱离了监护人(工作负责人)的视线,单独进入了南明325路刀闸间隔内,右手持绵纱接近3253刀闸正相静触头准备清洁,突然一声放电声响,3253刀闸带电触头对民工右手和左脚放电,民工当即倒地,脱离电源。经抢救,伤者右手和左脚掌作了切肢手术,鉴定为Ⅲ级肢残,属人身重伤事故。

  2事故原因分析

  (1)工作票签发人当天签发了一张不合格且错误较多的工作票。工作票上填写的工作内容与检修申请票上填写的工作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而且内容含糊,不明确,对当天该站设备运行状况不清楚,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在工作票上漏掉了,所有出线设备无任何安全措施,工作票上对危险点部位也没交待清楚,是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工作许可人未对工作票的任务、工作内容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查,对工作票上存在的安全措施不够完善没能及时发现,也未严格认真审查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或合乎现场实际情况,就向工作班成员交待许可工作。更为严重的是,安排他人将所有间隔的网门全部打开。在明知线路有感应电,线路侧应挂地线,而且在工作班人员提出线路设备需挂地线的情况下,仍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和警惕,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3)工作负责人(监护人)不认真审查工作票的安全措施,在明知线路侧设备未接地的情况下,仍不坚持、督促许可人做好安全措施,就草率安排民工从事刀闸瓷瓶清洁工作,部份停电作业现场放弃监护工作,是发生该事故的直接原因。

  (4)该局35~220kV输电网络结构进行大调整后,生技、调度部门对设备的报停、长期停运的设备管理工作未跟上,原计划拆除的南明线,为了带电保走廊而未拆除等方案没有行文备案,只口头交待了事,且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3反事故措施和防范对策

  (1)应对“三种人”重新组织针对《安规》、《调规》等有关内容的学习和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予上岗。

  (2)操作队人员应对各自管辖的多个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设备具体接线位置、布置有全面、详细的了解,要熟悉自己的工作和业务知识。

  (3)比较复杂的工作,专责、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应先期到现场进行查勘,并进行技术交底,然后才能填写工作票,工作票应提前一日送达许可人手中。

  (4)电气设备的长期停运、报停、退出运行或特殊运行状态,必须见生技、调度管理部门书面通知为依据备案。

  (5)对类似南明线这类接线的设备,由生技科、调度所负责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彻底消除隐患。网改后实际设备的运行方式应与调度模拟图板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