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及概况
1998年10月15日,蛟河电气安装公司在新建蛟河二次变电所进行10kV联网工程施工作业。上午,工作负责人徐××带人立2基水泥杆。下午,工作负责人韩××带4人安装横担、打拉线。14时0分,韩分工让狄××和曹××上杆安装紧线横担,14时35分狄、曹两人安装好紧线横担和拉线抱箍并安装好上把拉线。工作负责人韩要求紧好横担螺丝后再下杆。此时韩××和狄××开始打拉线,在拉紧拉线测量UT线夹尺寸时,电杆受力后向拉线侧逐渐倾斜,副经理贾××发现后,就让狄和曹把传递绳上端绑在杆上,因传递绳压在脚扣内,当曹拿出传递绳还没绑到杆上时,电杆倾斜幅度已较大,韩让曹用手拉住传递绳上端,地面三人拉住传递绳的下端,试图阻止电杆继续倾倒,但因电杆的倾斜角度大,曹一个人拉不住,电杆倾倒在地面。曹、狄二人随杆落下,狄××的胸部撞击在横担上。曹××伏在狄的身上。狄××肝破裂死亡,曹××右腿擦伤。
事故原因及教训
(1)施工质量不佳,立杆过程中,杆坑内积水没有完全排除,回填土没有完全夯实,杆基不牢固,留下了事故隐患。违反了“已经立起的电杆,回填夯实后方可撤去拉绳及叉杆”的规定。
(2)上杆作业前,没有检查电杆根部基础是否牢固,就登杆作业。违反了“上杆作业前,应先检查根部、基础是否牢固。新立电杆在杆基未完全牢固或做好临时拉线前,严禁攀登”的规定。
(3)电杆基础不牢固,杆上有人作业,杆下制做安装拉线。违反了“杆上有人作业时,不得调整或拆除拉线”的规定。
(4)领导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副经理在施工现场,没有制止一系列违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