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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起重机不停机维修触电死亡事故

2010-08-0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过程简述

  1992年某月某日,某县物资中转站机修班长S某带领机修工C某、F某二人准备为码头8t电动轮胎起重机铺设新的电缆线时,S一人进入正在运行作业的八吨电动轮胎起重机底部实施电缆线捆扎整理工作。由于S未对作业现场进行事前检查,不知道该起重机底部机架在起重机运行时产生漏电,却盲目进行危险区域,当将其准备把捆扎整理好的电缆线用铁丝吊在起重机底部机架上时,即遭触电。当时与其一起工作的另一名机修工F某将S从机架下面拉出,现场有关人员对沈进行了人工呼吸,并急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S某事前未对机架进行验电测试检查,未发现起重机底部机架在起重机运行时产生漏电,盲目进行危险区域;同时,亦未按安全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该起重机没有按安全要求安状有效的漏电保护器,其用电未有接地接零保护,导致受害者触电时,得不到有效保护。

  三、事故应汲取的教训

  这是一起不停机维修电动轮胎式起重机,起重机漏电致维修人员触电死亡事故。从事故中应汲取以下教训:

  该起重机为室外工作的移动用电设备,电气设备因绝缘损坏发生漏电的机会较多,为此,该种起重机必须安装有效的漏电保护器,同时还应采取接零保护,这样设备发生漏电时能够切断故障电源,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作为机修班长,受害者S某应该清楚该起重机可能存在漏电现象,若在作业前对机架进行验电测试或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该触电事故就不会发生。事故的发生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起重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四个队伍”人员都必须加强培训和管理,尤其是安全知识和技能。

  四、反事故措施与预防

  (1)起重机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定,为所使用的电力驱动的起重机安装总断路等短路保护装置,控制起重机机构运动的所有电气按制器,必须设有零位和接地保护。

  (2)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根据所用起重机械的种类、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的具体情况,建立必要的检修制度,制度的建立必须依据国家、部门相关法令、法规,力求完善、合理。检修人员必须是有经验的专业人员,懂必须经正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网,熟悉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和各机构的构造、技术性能、电气系统等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维修技能,并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

  (3)凡是涉及用外接电源作为动力的起重机械,在检修时,检修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对相应部位进行验电测试后,证明不漏电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对于外部裸露电线或电气元件,必须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破损马上采取绝缘措施或立即更换。

  五、违反何种标准、规定、规程及其条款

  本事故是由于违反如下条款而造成: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85)之

  5.2.2 使用单位应根据所用起重机械的种类、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的具体情况,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如:交接班制度、安全技术要求细则、操作规程细则、绑挂指挥规程、检修制度、培训制度、设备档案制度等。

  5.3.2.4 维修时,应符合下述要求:c. 切断主电源、加锁或悬挂标志牌。

  3.2.3 起重机上宜设总断路器,短路时应有分段该电路的功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JB8716—1998)之

  8.5控制起重机机构运动的所有电气控制器,均应有零位和接地保护。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 5009.1—2002)之

  10.2.1总则:(13)电动起重机的补充规定;(3)电气装置在接通电源后不得进行检修和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