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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作业遭高压电坠落伤亡事故

2010-08-3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993年11月7日,湖北省某制造厂发生一起因违章作业导致的触电事故,一名电工触电后坠落,因颅内出血死亡。

  事故经过:

  11月7日上午,湖北省某制造厂生产调度室安排动力外线班拆除停用的一条动力线,动力外线班班长王某某带着徒工张某某一同执行这一任务。来到要拆除动力线的地点后,班长王某某骑跨在天窗端墙沿上,解横担上第二根动力线时,随着身体移动,其头部进入上方10kV高压线区间,突然发生电击,将王某某击倒;王某某因未系安全带,从11.5m高的窗沿上坠落地面。事故发生后,工厂领导急忙将王某某送往医院抢救,但是因颅内出血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分析:

  事故发生后,在对事故现场的勘查中发现,要拆除的动力线距10kV高压线只有0.7m,小于有关规程规定的1.2m的安全距离。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一是王某某在作业时麻痹大意,没有断开上方10kV高压电。二是在高处作业应按规定系安全带,但是没有系安全带,并由此造成坠落重伤死亡。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一是动力线在架设时就不合理,距离高压线过近。二是工厂安全教育存在问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差,严重违章冒险作业。三是王某某在作业时,在下方的监护人员是一名上班才两个月的徒工,不具备工作监护资格。正是由于麻痹大意以及一系列的违章,造成了这起事故。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的发生,在表现形式上是严重违章作业,在思想上则是麻痹大意,忽视安全,不遵章守纪。职工遵章守纪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因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不仅要有熟练的技艺,而且必须自觉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按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程序进行,形成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每个人应有的职责范围。如果没有这些规范要求,劳动过程就会发生混乱,不仅对生产造成损失,而且也会给人身安全带来危害。所以,只有每个劳动者都能严守规章制度,严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作业,做到生产过程中既不伤害别人,也不伤害自己,同时不被别人伤害,才能杜绝“三违”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从而实现安全生产。要使职工做到遵章守纪,必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建立五个方面的约束机制:

  一是法律约束。要把企业的领导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到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的高度上来认识,使劳动者以国家现有的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约束个人的行为。

  二是制度约束。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完备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工艺规程,严格要求劳动者按制度和规章进行生产,提高劳动者安全生产的责任感。

  三是标准约束。也就是企业的安全生产必须实现标准化,在生产现场做到统一标准,绝不能我行我素。对操作者、指挥者都应该统一到一个标准上。对安全生产的考核,也必须按统一标准进行。

  四是检查约束。各级领导深入到安全生产的现场中,深入细致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杜绝违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要使检查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只要措施得力、具体落实,无论对领导、对职工都是一种良好的约束。

  五是监督约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的监督作用,各级安全管理、监督人员的作用绝不可忽视,在各自巡视的范围内,预先发现分析、判断或控制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监督也是一种自我约束。

  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有:

  (1)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对安全生产和对遵章守纪的认识。

  (2)加强安全检查、安全管理工作,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对违章作业人员给予处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