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3月20日,某市玻璃厂发生一起触电事故,一名老电工在维修电力线路时,被电击后从6m高的工作地点坠下,不幸身亡。
事故经过:
3月20日中午,某市玻璃厂电工班班长、高级电工石某,带领着本班电工谢某、曾某、梁某三人,来到该厂机修分厂七车间的工作面,准备对因吊装设备时被临时截断的三相四线制供电线路进行线路的复接。约13时许,谢某、曾某、梁某分别爬上了距地面约6m高的西面工作点,由于西面工作点为电源输入端,事先石某已告诉3人“西边工作点线路带电,东边不带电”;于是3人便按正常工作程序顺利地将断点用新线接好。约14时15分,石某、曾某、梁某又一次爬上东面的工作点,由于事先认为东面工作点不是电源输入端,因而不可能带电,于是3人均未按操作规程首先进行必要的验电接地工作,就匆忙地直接在断点处割线头、剥线皮,准备与西面已接好的线路对接。此时,石某正站在位于事发工作点下方的一条角钢上,一手扶住一条角钢,另一手用胶钳钳住四条断路线中零线的断点处准备剥线。就在这一刹那,事故发生了,石某突然“啊”地叫了一声,旁边不远的曾某旋即发现石某表情痛苦,立即意识到他触电了,于是大喊“快停电”。与此同时,另一旁的梁某也发现了这一情况,想把石某触电的手拉离电源,可惜未能成功,无奈之下只好将事发电路剪断。这时,石某的双手才开始松脱,但受电击后双脚站立不稳,从距地面约6m高的工作点处坠落至水泥地面,后脑出血,昏迷不醒。现场人员立即将石某送往医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分析:
事故发生后,该厂成立事故调查组,就这起事故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经事故调查组确定,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违章作业,安全意识淡薄。石某身为电工班班长,是有20多年工作经验的高级电工,但却无视国家的有关规定,违反了《电业安全作业规程》,作业前未对电路进行必要的安全验电工作,而且在从事高处工作时,又未能系挂安全带并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等电工专用防护用品,其本人所使用的电工胶针钳柄部也已部分磨损,裸露部分则用黑色绝缘胶布缠绕,事后发现该层绝缘胶布己明显老化,致使其本人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遭电击。也正是在这样的麻痹思想下,在场的其他人员也均未能对石某的操作行为进行有效的监护,最终导致了不幸。此外,该厂用电管理混乱,安全管理不严,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事故的发生,总有前因后果,就这起事故而言,安全管理不严,领导和职工安全意识不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日常工作中,该厂职工存在着一些习惯性违章现象,但工厂、车间领导却熟视无睹,不加制止,客观上助长了一些职工的麻痹思想,并由此埋下发生事故的隐患。在用电管理上也存在着混乱情况。导致石某触电线路的电源来源,是数年前在事发车间筹建时期架设的。该车间的南北两间办公室装配了两路照明用电源进线(即有两个供电系统同时供电),北面的办公室由北面电源电路供电,南面的办公室则由南面的电源电路供电。前不久,由于该车间欲吊装一台设备,因而剪断了南面的供电电路以确保设备的顺利吊装,故而造成了南面办公室的临时断电。此时,该车间的两位技术员(非电工)为了解决办公室的缺电问题,在南北两间办公室之间的插座上用带有二线插头的电源线直接对接以接入临时电源。至此,南面的办公室解决了用电问题,却未料到在未切断原南面办公室的电源进线的情况下,此时北向办公室中电源的相线已阴差阳错地接在了南面办公室的零线上,而这根零线,正是造成事故的那根零线,由此种下了事故的祸根。
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一是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电工作业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做好安全防护;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且应定期检查、校验,保证安全可靠。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三是提高工厂、车间领导的安全意识,增强责任感。在这起事故中,用电线路混乱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而起因是两位非电工出身的技术人员,在对全厂电路配置不了解的情况下改变电源线路,这与领导有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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