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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程检修导致作业人员被击伤事故

2010-09-0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997年4月24日,广西某钢厂发生一起重大电气设备事故,一名作业人员被弧光击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多元。

  事故经过:

  4月24日10时,广西某钢厂在生产过程中,电工覃某某在合轧钢线材联络开关时,线材低压电(380V)经联络线到开坯低压配电屏再经开坯变压器升压(600V)后,反送到变电站开托盘接地,造成经隔离后的带地线合闸的重大电气设备事故,导致轧钢线材低压配电屏被烧毁,作业人员谭某某被弧光多处击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万多元。

  事故分析:

  这起事故是由于开托盘接地线未拆除,轧钢开坯变压器高低侧开关未断开而造成的。因为有关人员认为更换避雷器属于临时性检修,没有向厂总调度室汇报;检修完成后没有及时拆除地线,停电后没有及时将开坯变压器开关断开;而在请求送高压电后,又没有检查有关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是否按规定投入使用,就带负荷合隔离闸刀,造成这起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事故。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的发生有两个因素:一是前期作业人员任务完成得不好,作业后留下事故隐患。二是后期作业人员疏忽大意,检查工作不细致,导致了事故的发生。电气作业危险性很大,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要求采用工作票制度,这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该厂在工作票制度上存在问题。在这起事故中,前期作业人员更换避雷器,应该按照规定开工作票,或者更换前后有报告及记录。作业人员认为没有必要开工作票,说明工作票制度上存在漏洞,必须加以纠正。至于检修完成后没有及时拆除地线,停电后没有及时将开坯变压器开关断开,属于工作不负责任的问题。所以,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是要对有关电气作业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审查,对于规章制度中规定得不明确、不细致、不具体之处,应补充完善,使规章制度明确、细致、具体,从而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