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1996年8月21日,茂名市某建筑公司承建的市府办福华住宅区工地发生一宗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工程的项目经理郭宝球将工地的石灰供应及加工分包给茂南区低埒石灰厂老板杨清,杨某又将石灰加工包给朱池海等5位四川民工,这5位民工日夜轮换操作。8月21日早晨5点钟,正在开石灰搅拌机的朱池海,发觉搅拌机不时停止转动,怀疑漏电开关有问题,便往漏电开关处走去看个究竟,途中踩着搅拌机电缆触电死亡。
(二)事故原因
1.现场用电不规范,管理混乱。电缆拖地、破皮漏电,漏电开关失灵,存在严重事故隐患。
2.工地缺乏安全管理。该工程的石灰供应加工层层转包,最后包给未经安全教育的外省民工。当事人朱池海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进行机械操作时脚穿潮湿布鞋,造成触电伤害。
3.工地对安全生产不重视,拒绝落实安监站提出的具体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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