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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电窜相触电伤害事故

2011-08-1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998 年12 月26 日,在某变电所建设施工中,由于自备发电机在未断开与电网的联络开关情况下启动,使自发电窜入电网,造成作业人员触电一死一伤事故。

  事故经过:

  某变电所在建设施工完成后,进行电网改造试送电,结果发现电缆相位与改造前相反,于是便安排工程四队电工二班林某某、汪某某等6 人于12 月26 日更换相位。10 时30 分,变电所先后切断几路电源,10 时58 分停电完毕。在进行放电、验电后,施工人员将三相短路棒挂在电缆头上开始换相。由于短路棒妨碍工作,就挂在相邻的621 号电缆上。张某某蹲在3 号刀闸上将B、C 两相电缆头卸下,汪某某站在构架上,左手抓着上层构架,右手拉着C 相电缆头,郑某某站在构架上包C 相包相带,孙某某包B 相包相带。在孙某某将已包好的B 相电缆头递给张某某时,电缆碰到构架,发现有电,构架上的孙、郑、张3 人惊慌地先后跳下,站在地上的林某某见汪某某未动,就设法将汪推下,汪某某这时已口吐白沫,鼻孔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某跳下后,造成右足跟骨折。

  事故分析:

  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中没有将换相线路上有可能来电的变压器从高、低两侧断开,为自备电窜入电网提供了条件; 没有进行保护接地,因而造成事故。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是负责施工的工程公司违反《全国供用电规则》第5、6 款中关于“ 多路电源供电的用户,应加装连锁装置,并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调度操作” 的规定,没有先断开与电网的联络开关( 连锁装置原已损坏,未修复) ,使自发电窜入电网,造成线路作业人员触电。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教训深刻: 完全能够避免的事故,结果却发生了,造成人员伤亡以及经济方面的损失。通过这一事故可以看出,在电工作业时,应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作业。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施工单位应对电网中各种设备( 如连锁装置) 作全面检查,如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不能心存侥幸,麻痹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