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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线端头裸露触电伤害事故

2011-08-2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998 年4 月23 日,某食堂餐厅装潢工程施工中,发生一起触电事故,一名协助电工工作的民工不幸触电身亡。

  事故经过:

  4 月23 日,某食堂餐厅装潢工程已接近完工,整个装潢工程已进入电线安装后的线路调试阶段。这天下午,负责装潢工程的公司副经理,安排电工吉某某、钱某进行线路调试工作,另外安排辅助工马某某协助电工做配合工作。16 时30 分左右,吉、钱在二楼吧台对面靠右第一房间做照明调试工作,叫马某某去找老虎钳,马某某即到吧台吊顶内去找,吊顶高度0. 8 m,内部光线较暗,马某某只能半蹲着爬摸,约数分钟,吉、钱听见吧台处有跺脚声音,走到吧台处但没有发现马某某,叫了几声也没有回音,吉、钱就跑去找木梯,爬上顶棚,发现马某某已歪倒在顶棚内。吉、钱立即切断电源,将马某某从顶棚处拖下来,立即进行胸压及口对口的人工呼吸抢救; 同时,迅速联系医院,将马某某送往医院抢救。经两个多小时全力抢救无效,马某某于19 时死亡。这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9. 2 万元(包括家属抚恤费、丧葬费、赡养、困难补助等)。

  事故分析:

  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吧台上未安灯头留下的断口处未进行包扎,当调试电源线路时,吧台上的灯线上已通电。当马某某在顶棚内找老虎钳时,由于光线不足,视线不清,只能依靠两手在吊顶内摸索,不慎触摸灯线断口触电。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是由于灯头材料未到齐,只装了部分的灯头,而未装灯头的端线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留下了严重的事故隐患; 加之工程接近尾声,装饰作业多,工种用电量增多,缺乏对各分配电路的接线监督检查。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的发生虽然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是从偶然性中反映出必然性,这就是施工单位的用工混乱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混乱,同时也暴露了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和执行制度上的一些问题。工程总包单位把装潢、电器照明等分包给装潢公司施工后,只注重施工进度,疏忽了电气设备的质量和临时用电检查;而分包公司监督不严,注重生产抢时间,放松安全管理及对临时用电的检查,是这起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一是总包单位要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特别是对分包单位基础管理、安全设施、人员教育等严格把关,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二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常识教育,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规范》教育广大施工人员,认识安全用电的重要性。三是施工项目不管大小,都必须有施工方案和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形成一套安全管理制度; 专业电工应经培训考核,审查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