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5月8日,黑龙江省鸡西矿务局建井处安装队,在小恒山皮带井第二台胶带运输机的施工过程中,由于违章作业,发生了一起特大火灾伤亡事故,造成80人死亡、2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67万元。
事故经过
5月8日7时,鸡西矿务局建井处安装队一段副段长刚某主持班前会,布置了当天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7时10分开始入井。电钳工兼组长刘某等6人负责加固第二部胶带机头,他们来到井下第一部胶带机与第二部胶带机搭接处的作业地点后,王某、郭某处理第一、第二驱动装置减速机的油窗;刘某和张甲划线;电钳工张乙用气焊切割钢板;电钳工赵某用电焊加固机头运输架。11时吃午饭,11时30分钟继续施工。张乙割掉机头大角之后,将气焊递给赵某割钢板。赵某割了大约200㎜,张乙看赵某挺累就提出换换手。赵某刚站起来,就发现平台上残留的胶末、胶带条起火。正在一旁干活的张甲先用木板,接着用砂箱里的砂子灭火,赵某想用灭火器灭火,但不会用,没有打开。这时刘某、张乙又用木板扑打,火势越烧越大,浓烟弥漫,已经到了对面看不见人的程度。他们感到喘不上气,便摸到1.6m绞车处,遇到矿方两名工人,即向他们说明了情况。这两名工人马上向井上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接到灾情报告后,调动8个救护小队入井探查,引导人员撤离。这6名工人由二水平主运道撤离现场并由副井升井。17时左右,除死亡人员外,其余人员安全升井。
火势蔓延产生的火风压波及到井下二水平生产采区和三水平井底、地面主控室,死亡80人、伤23人。
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工人在井下安装胶带运输机,用气焊切割钢板时,飞溅火花引燃作业点附近残留的胶末、胶条,灭火措施不力,导致运输机胶带起火成灾。
间接原因
由于该矿生产和建设交叉进行,安全管理混乱,无防火门,防火设施欠缺,不具备反风条件,井下工人对避灾路线不清,灭火措施不力,从而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1、安全措施不完善。在电焊工作地点的两端各10m范围内,没有设供水管路的分支,派专人负责喷水;在工作地点下方没有用不燃性材料的设施接受火星;没有设专人在作业后1小时检查作业地点。
2、防火措施不落实。长期使用可燃性胶带,但防范设施不落实;地面水池没按设计要求施工,实际容量仅10m3(设计容量200 m3);灭火工具不配套,只有砂箱;改扩建设计中有防火门,但没有施工;第一部胶带机交付使用时,没有铺设供水管路。
3、缺乏抗灾能力。事故发生时,矿井不能反风,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关于“生产矿井主要扇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必须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风流方向”的规定,扩大了井下灾害;第一部胶带运输机移交使用时,没有正式验收安全设施,没有同步配套;没有给井下工人配备自救器,致使人员伤亡惨重。
防范措施
1、落实安全责任。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落到实处。以落实好安全第一责任者的责任,带动部门、区域、岗位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2、开展安全检查。查领导安全思想、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查企业不安全隐患,整改存在的问题。
3、强化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技术、安全法规的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素质。特别针对煤矿队伍新工人多、流动性大、安全技术素质不高的实际问题,强化职工培训教育,做到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管理人员持证指挥。
4、提高抗灾能力。建立健全并完善“通防”系统,编制并落实灾害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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