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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超标通风差,引起着火死伤两人

2008-09-0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987年7月23日9时,河北省某橡胶厂刮浆车间发生大火,烧死1人,重伤1人。

  7月23日8时上班后,刮浆车间5名工人领取300m帆布,80kg汽油。在把80kg汽油一次倒入胶浆桶内,然后又领80kg汽油(共4桶),工人陈某提1桶放在刮浆机的右侧1尺左右(0.33m)的地方,其余3桶放在院子里的排子车上,这时开机工作,当刮浆布卷到20m左右时,发现刮浆帆布走偏打折。为解决帆布打折问题,陈某准备用铁管架起帆布,在动用铁管的过程中,铁管与机架碰撞,产生火花,由于室内空气中汽油含量严重超标,随即引起燃烧。造成死亡1人,重伤1人。

  这起事故的情节是很清楚的。把事故现场回味一下,人已处在一个危险的环境中,而他们并未意识到,似乎是在一种朦胧状态,火灾就发生了。很明显这起事故的发生是忽视汽油危险性的结果。如欲避免重蹈覆辙,关键是正确认识汽油的危险性。

  汽油多为石油蒸馏、精制得到的产品之一,易燃烧:它是一种混合物,危险性很大,属一级易燃液体。与火星、高热、氧化剂接触有火灾危险。易爆炸: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其爆炸极限大致在1.58%—6.48%(体积浓度)之间;闪点在-50—-30度之间;自燃点在415—530度之间。易蒸发:1kg汽油大约可蒸发为0.4m3汽油蒸气,比重(空气=1)大约3.51;汽油的最低着火能量仅为0.1—0.2mJ,而人们在生产活动中的摩擦、碰击火花,输送中的流动、喷射产生的静电能,达到O.2mJ是非常容易的;汽油的体积膨胀系数达0.0012。汽油还是低毒物品,当空气中汽油蒸气浓度达到30—40mg/L时,人们呼吸半小时后,即能导致生命危险。这些性质说明了汽油客观的危险性。如果我们深刻认识它,就会在利用它的同时,采取措施避开危险。

  这起事故说明该胶浆房使用汽油挥发量较大,没有相应的措施;厂房通风不良,汽油蒸气在室内超标;胶浆制造设备附近没有监测报警装置;使用非防爆工具碰撞机架产生火花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汽油是制作胶浆不可缺少的溶剂,橡胶加工企业目前还都离不开它。要安全的进行胶浆生产,必须采取防火、防爆、防毒措施。

  1.改进生产装置,尽量减少汽油蒸气在厂房内的蒸发量。

  1)改进胶浆生产方法,减少汽油向室内挥发。

  2)增加汽油回收装置,避免挥发浪费。

  2.厂房加强通风,使生产中挥发出的少量汽油蒸气及时排到室外,使其不能在室内积聚,达到GB11719—89的要求,车间空气中溶剂汽油最高允许浓度不能超过300mg/m3。

  3.生产胶浆的设备和管道要有消除静电装置。

  4.在胶浆房工作要使用防爆工具。

  5.在胶浆厂房内工作的人应穿防静电服。

  6.在胶浆房内设置汽油蒸气在线监测仪表。在超标前提前报警,以便检查原因,采取措施控制汽油蒸气浓度。

  使用汽油作原料的生产都是很危险的,从生产装置到厂房建设都应采取安全对策,严格管理,让事故没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