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某化学工业公司化肥厂火灾事故

2008-09-1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57年9月11日16时,吉林省某化学工业公司化肥厂空分车间682氧气装瓶站休息室,因违章吸烟致3人被烧死,重伤1人,轻伤2人。是日16时许,因该厂空分车间的氧气不合格,不能装瓶,682氧气装瓶站的6名工人将室内的压缩机空气吹洗出口阀打开放空后,便集中在休息室内学习。18时50分,1名工人在点香烟时,火柴在富氧中剧烈燃烧,该工人随即将火柴扔在地上用脚踩,火焰即由裤脚向上蔓延,另1名工人见状急忙协助其进行扑救,不料自己身上也着起火来,倾刻之间室内烟火弥漫,有2名工人破窗逃出。班长、点烟的工人和1名工人夺门而出,协助灭火的那名工人因惊慌失措未将门拉开而烧死在休息室内,班长和点烟的工人因烧伤过重,经抢救无效而死亡,1名工人因惊恐过度精神失常,其它2人轻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空分车向是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委托苏联设计的,原设计中氧气装瓶站压缩机岗位没有室外放空管线,而是利用室内压缩机一段入口的空气吹洗的出口阀做放空阀,只能将氧气排在室内,事故当时氧气放空达3小时,室内氧气浓度高。

  2.操作人员违反该厂有关安全的规定,在非吸烟点的空分车间682氧气装瓶站休息室内吸烟,加之职工缺乏安全防火知识,对富氧燃烧认识不足,以致扩大了灾情。

  3.氧气装瓶站休息室的门不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门向内开,致在紧急情况下,不便撤离。

  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增设室外氧气放空管,将室内压缩机一段入口原放空处加盲板。

  2.组织检查厂内所有危险岗位的门窗,将方向不符者均改成疏散方向。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禁止在非吸烟区吸烟,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使广大职工了解本厂、本岗位易燃易爆、助燃、有毒有害物质的特性及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