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炼油工业中所发生的事故,可分为火灾、爆炸、泄漏、破损等几种。1979年前的十年间,炼油厂发生的三百件事故中,火灾、爆炸事故占52%;破损事故占13.64%;泄漏事故占20.63%;施工事故占l4.33%。这些事故大都是因为机械故障、破损、发生异常反应、生成或混入了异常产物和人为的误操作等而引起的,而且多发生于装置(包括机械、设备)试车、开停工和正常运转时期。
火灾、爆炸事故是炼油厂最常见的、发生率最高的一种事故。日本横滨国大名誉教授北川先生曾将这种事故分为三种类型六种情况:
(1)单纯着火型:破损泄漏型——液体从破坏容器中漏出着火。
着火破坏别——危险物质着火而引起破坏。
(2)自然发热型:剧烈反应型——在危险物质中,反应热积蓄而造成破坏。
自然着火型——在危险物质中,反应热积蓄而引起着火。
(3)蒸气爆炸型:平衡破坏型——被破坏的容器中产生过热液体引起蒸气爆炸。
热转移型 —— 接触高温物体产生过热液体产生蒸气爆炸。
炼油厂中发生火灾、爆炸的主要原因有五种:
(1)由于机械设备的破损、阀门的误操作使可燃性物质流出,在火源管理不善的情况下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静电火花也往往是事故发生的原因。
(2)反应热在危险物质中大量积蓄,某种分解爆炸性压缩气体或有机过氧化物等极敏感的物质进行剧烈的自身分解或反应激化而产生火灾爆炸事故。
(3)反应热在危险物质中大量积蓄,使自燃物自燃着火而产生火灾爆炸事故。
(4)容器内的有机液体或液化气等低沸点液体受聚合热或外部火的影响,温度上升,在容器内产生较高的蒸气压,在使容器开裂的同时,过热液体瞬间汽化产生强烈爆炸而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高温物质与水等液体接触时剧烈汽化发生爆炸而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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