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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东都商厦“12.25”特大火灾事故分析

2009-03-2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2000年12月25日21时35分,河南省洛阳市东都商厦娱乐城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309人死亡,7人受伤。

  (一)东都商厦基本情况

  东都商厦为洛阳市第一商业局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该商厦共六层,地上四层、地下二层,现有职工1082人,固定资产5200万元。商厦一期工程始于1988年12月,1990年12月4日竣工开业,二期工程(靠南面2个楼梯间外墙,从一层到三层部分)1990年12月开始建设,1991年10月竣工投入使用,耐火等级为二级。

  近年来,该商厦由于经营不善,亏损5018万元,负债总额1094万元(负债率175.33%),下岗职工541人。2000年11月6日,东都商厦与台资企业“丹尼斯量贩”(总部在郑州)签定合同,将负一层和一层租赁给丹尼斯量贩,建立丹尼斯东都分店,丹尼斯投资2000万元,合作期10年,安排商厦100名下岗职工就业,雇用商厦20名管理人员,同时每年上缴商厦140万元。商厦四楼歌舞厅于1992年2月办证营业,东都商厦同张建国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期至2001年6月30日。张建国多次以效益不好为由与商厦发生纠纷,并声称关门停业,但实际上营业并未停止。

  (二)起火原因及扑救过程

  2000年12月25日晚19时许,洛阳丹尼斯东都分店养护科员工王成太(男,49岁)持焊枪,焊接负一、二层之间的楼梯遮盖钢板。作业中,电焊火花顺着钢板的方孔溅入负二层,引燃负二层家具城存放的木质家具、海绵床垫和沙发等可燃物品,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含氰化合物和其它有毒、有害气体。王成太等人发现后,用消防水龙头从钢板上的方孔向负二层浇水,在扑救无效后未报警即逃离现场,事后还订立攻守同盟。无人及时报警。随后火势蔓延,烟雾在充满整个负二层后,随东北、西北角楼梯上窜,地上一层至三层东北、西北角楼梯与商场有防火门分隔,楼梯间形成烟囱效应,大量有毒高温烟雾通过上下通道聚集至四楼。在歌舞厅开门的瞬间,急速扩散进入舞厅。四楼歌舞厅本有东北角和西南角两个紧急出口,但东北角出口被烟雾和大火封堵,无法通行,西南角吧台处的出口在烟雾充扩后难以发现,仅有少数人员从此通道逃到三楼楼梯平台处获救,在该歌舞厅狂欢娱乐的人发现火灾后惊慌失措,加之有毒高温烟雾使人在极短时间内窒息昏迷,造成309人死亡(其中男性135人,女性174人),7人受伤(其中男性2人,女性5人)。

  21时35分、21时38分,洛阳市消防支队119和洛阳市公安局110相继接到东都商厦发生火灾的报警。洛阳市公安局立即调集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800余人、消防车辆30余台进行扑救,市委、市政府立即组织8家医院200余名医务人员、20余辆救护车抢救伤员。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艰苦奋战,22时50分火势得到有效控制,26日凌晨零时37分大火被完全扑灭,106名群众获救逃生。

  (三)火灾造成多人伤亡的主要原因

  导致四楼歌舞厅多人伤亡,主要有四方面原因:一是东都商厦经营严重不符合安全条件,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等不符合要求,是公安消防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的单位。二是商厦经营者严重违法,擅自将逃生楼道用铁栅栏封住,致使人员无法逃生。三是火灾迅速形成的烟囱效应。由于该商厦一、二、三层都有防火门隔离,致使大量高温有毒气体聚集四楼冲入歌舞厅,在短时间内使人昏迷丧失逃生能力,导致窒息死亡。四是东都商厦和丹尼斯量贩有关负责人严重失职,在发现火灾后,仅通知本单位员工撤离现场,不顾四楼歌舞厅内娱乐的群众,延误了人员逃生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