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5月5日17时33分左右,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的玉泉营环岛家具城发生火灾,119消防指挥中心于17时48分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调集17个消防队78辆消防车,600名消防队员前往扑救。市环卫局调集10辆洒水车运水补水,大火于19时19分被扑灭。这座两万平方米的家具城及其展销家具均被化为一片灰烬,直接经济损失达2087余万元。万幸的是,火灾发生在非营业时间,无人员伤亡。
一、起火单位基本情况
玉泉营环岛家具城,始建于1996年3月,整个家具城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为13000平方米,二期工程为4000平方米,均由丰台区花乡草桥农工商联合公司建设;三期工程为6000平方米,由玉泉营环岛家具城投资建设。该家具城先后招商、出租348个摊位进行家具展销。
二、火灾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原因
(一)火灾经过
5月5日下午17时48分,北京市消防局119火警台接到来自丰台的火灾报警。仅一分钟,该市119台遂调派出6个消防中队、24部消防车奔赴火场。火灾时正赶上下班高峰,人堵人,车堵车。尽管119台在较短时间内迅速调谴了大批灭火力量,但消防车在严重堵塞的道路上仍是无法通行,使首先到达火场扑救、等待求援的右安门消防队只好"单兵作战",消防指挥官原本欲集中优势兵力在火灾初期迅速控制火势蔓延的战略战术,无法得以实现。大约在当晚18时15分左右,其家具城钢结构屋架经不起灼热的火焰,由逐渐扭曲到错位继而招架不住轰燃倒塌,顿时多达2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玉泉营家具城笼罩于浓烟烈火之中。与此同时京城1000多名武警、交通、治安、巡警赶到了火场,积极维护现场秩序,疏导交通,市领导及公安部领导相继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工作。然而家具城及其周边地区消防水源严重缺乏,市政消防供水严重不足。家具城内仅有的二座自备水井和1座储水量为20万立方米的蓄水池,在铺天盖地的火焰面前,简直是车薪杯水。万般无奈,消防官兵只好从距离600米的环三环家具城、550米的三兴家具城接力供水,同时,抽掉部分消防车赶赴距火场1400米外的西南郊冷冻厂水池取水灭火。市公安局也调用了市环卫局10辆载水量为10吨的洒水车,前来供水增援。经过消防官兵4个小时的艰苦鏖战,大火于19时14分得到控制,21时20分熄灭。
(二)火灾原因
经过技术检测和鉴定,最终认定这起特大火灾的原因是:由于该家具城北厅的电铃线圈过热,引燃裹在线圈外部的牛皮纸、塑料布及后盖底座,火星掉落在沙发上而燃烧、蔓延扩大。
三、火灾事故处理情况
大火发生后,北京市消防局根据公安部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立即会同北京公安局十三处、丰台公安局、花乡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火灾原因调查组。1999年4月28日,29日连续两天,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
王金来,(男,54岁,汉族),山东省单县人,案发前系北京市丰台区草桥农工商联合公司副总经理。1996年2月,北京市丰台区草桥农工商联合公司(简称草桥公司)在玉泉营环岛西南侧筹建面积约为1.3万平方米的钢架结构轻体建筑以开设家具商城(此为一期工程,简称大厅),当年12月,在未向规划部门申报的情况下,草桥公司又在大厅北侧连体扩建了面积为4000余平方米的北厅。王金来作为草桥公司的副经理,在负责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及家具商城建设工作中,严重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机构曾要求对不设防火分区和大厅防火喷涂不达标等问题采取改正措施,但王金来等拒不执行。发生火灾时,大厅、北厅以及5千余平方米的精品厅和1千余平方米的展厅由于没有防火分区进行隔离,导致火势扩大蔓延,且大厅主体防火喷涂低于消防规范要求,造成家具城、建材城建筑和参展家具全部烧毁。法院审理认为,王金来作为家具商城的建设单位负责防火安全工作和该工程建设的负责人,为此次特大火灾的责任人,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张建国(男,36岁,汉族),河北省固安县人,案发前系北京玉泉营环岛家具城副经理,北京玉泉营环岛建材城副经理,北京市玉泉营环岛家具市场负责人。草桥公司将消防工程存在严重缺陷且未经消防部门验收的大厅和北厅先后出租给北京金源华美装饰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建国)和北京玉泉营环岛家具城作为展销经营场地。张建国于1996年8月至1998年5月,作为北京玉泉营环岛家具市场负责人,在负责家具城、建材城全部展销厅消防安全工作中,违反消防管理规定,不履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未在市场内建立消防组织,没有定期对职工和保安人员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灭火技能训练,对已有的消防设施、器材未指定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以保证其完好有效,消防监督部门多次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不执行。且张建国在得知消防泵房供电线路发生故障后,亦未责成本单位的电工或委托他人采取应急措施恢复消防泵房供电。发生火灾时,因家具城没有消防组织,未能及时采取灭火措施,赶到现场的保安人员扑救不力,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由于消防泵房断电而不能启动,使总面积2.3万平方米的展销厅和参展家具全部烧毁。法院审理认为,张建国作为家具城、建材城副经理和家具市场负责人,为此次特大火灾的责任人,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四、火灾事故应汲取的主要教训
1996年5月16日,丰台区公安分局消防处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时,发现玉泉营环岛西南侧地段上正大兴土木,一打听方知这里正由丰台草桥农工商联合公司动工兴建家具城,对此违法行为,公安消防部门当场提出必须依法进行建筑防火设计审核和施工工程消防审批。同年6月4日,丰台公安分局在《关于对草桥农工商公司新建家具城的消防审核意见》中,明确指出要设置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室内外防火给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喷淋系统和消防供电、消防泵房、建筑耐火等级等7条意见。同年8月13日,丰台公安分局消防处接到草桥农工商联合公司的"申请消防验收"的报告后,即于翌日组织精兵强将对该家具城进行了全面的消防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家具城依然如故,存在着自动灭火喷淋系统、室外消火栓、安全疏散和消防泵房、防火分区、建筑耐火等级以及室外环行消防车道诸多消防问题。公安消防人员当即给予了"家具城不具备试营业条件,不同意8月18日开业"的答复。可是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置国家消防法规于不顾,将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意见扔在一边,在一片锣鼓声中开业了。公安消防部门为了广大群众的安全,仍旧恪尽职守,多次上门服务,进行防火检查,苦口婆心地做工作,同时要求这家单位采取一切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然而,在大火发生前,该家具城的三期工程均未依法进行消防验收,火患依旧,该工程的钢结构虽作过防火喷涂,但却是按0.5耐火小时施工的,涂层厚度不够,达不到防火技术规范及审核意见中提出的柱2.0耐火小时,梁1.5耐火小时的要求;数万平方米的营业厅内未作防火分区,以致大火发生时火势无遮无挡。另外,按要求该家具城应建6个室外消火栓,但事实仅建了2个;火灾自动报警设施也没有根据要求及时安装。更可悲的是,该家具城1998年2月底在进行第三期工程地基施工之时,由于盲目操作野蛮施工,用于消防泵的电源电缆被铲断。按规定这一问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解决,但既未解决也不报告,以致大火发生时,家具城内仅有的自动灭火喷淋系统和室内消火栓无水,消防设施在火魔面前成了摆设。
另外消火栓被圈占、消防泵有其名无其实,自动喷淋无动作,室外消防水源严重缺乏,如此这般先天不足,后天不补,只能积患酿重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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