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6月3日,天津石化公司炼油厂油品车间石脑油罐检修过程中,发生一起重大伤亡事故。
当日15时20分,第四建设公司所属综合企业公司检修701#5000m3石脑油罐时,由于罐内软密封泡沫塑料中含有石脑油,罐内有施工中所用乙炔气、浸油枕木和软密封表层的耐油橡胶等易燃可燃物质,施工中发生罐内局部着火。罐内作业的6名施工人员因缺氧、窒息死亡。
教训:(1)对检修内浮顶罐没有经验,施工前检查不细,没有为施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给检修施工留下不安全隐患。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机动、安技和车间各部门衔接有脱节现象,在没有制定出书面施工安全措施和签批进罐作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出动火票,而且动火票上未标明动火具体部位,就盲目动火。
(3)应加强对外包施工检修队伍的管理,对承包队伍的资格审查及队伍的构成和业务技术素质要严格把关,不留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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