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0月21日15时20分,沧州炼油厂北厂区在建的第二循环水场凉水塔发生因动火防范措施不严密,焊渣引燃填料的重大火灾事故。
当日,工程公司机钳队接受凉水塔的电机和风机基础垫铁的点焊任务。10时,请示动火,此时凉水塔正在装填料,经商定采用两块石棉板进行隔挡,以防焊渣掉入下层。电机基础点完。下午点焊风机基础垫铁,人西向东点焊。在点焊第三台时,由于焊渣掉入填料层,于15时20分,发现下面冒烟,风机下西南方2m处起火。之后凉水塔风筒,二、三层护壁及部分填料也燃起大火。经厂和市消防队的奋力扑救,于16点10分将火全部扑灭。此次事故将凉水塔风筒、风扇叶大部分烧毁,玻璃钢护板墙及填料部分烧毁,风机轴烧损变形。直接经济损失27.2万元。
事故原因:
(1)防范措施不严密。施工前已知填料为可燃物,却只用石棉板隔挡,造成焊渣四溅落入填料中。
(2)工序颠倒。应先安装设备,后装填料,但因故改变,埋下事故隐患。
(3)施工人员只知下面填料为环氧树脂玻璃钢,但不知填料可燃程度如何,只采用石棉板隔挡的防护方法,没有任何灭火措施,现场又没有安全监护人。
教训:管理上存在漏洞。施工中没有安全员;在交叉作中,施工人员对相关工序情况不做深入了解;施工现场道路不畅;北厂区消防报警措施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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