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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6•28”大广高速运输事故

2010-05-1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经过及后果情况

  6月28日21时30分,一辆悬挂车牌号为蒙E34183的重型槽罐车(长8250毫米、宽2400毫米、高1780毫米),载有16吨二硫化碳在从河北邯郸驶往湖南株洲途中,行至大广高速公路河南周口扶沟段K242公里处(距高速公路扶沟服务区北约2公里),因罐体前部破裂,造成二硫化碳泄漏,发生燃烧。事故车辆停靠于高速公路护栏边缘,主驾驶员和押运员逃离现场。罐体上部形成猛烈喷射火焰,发出刺耳的呼呼声,底部有流淌火,火势较大。驾驶室及前面4个轮胎已全部烧毁,罐体处于烈焰的炙烤之下,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恶臭味,随时都有发生爆炸的可能。

  事故发生后,副驾驶员向当地110指挥中心电话报警。扶沟县消防大队出动3部泡沫及水罐消防车和15名官兵奔赴现场。周口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调集12部消防车60余名官兵前往增援。29日10时,河南省消防总队领导赶到现场后又调集消防官兵到场增援。接到请求报告后,驻开封二十军政委带领防化部队官兵,携带装备,赶到现场参加增援。7月1日1时20分,泄漏燃烧事故得到成功处置,避免了一起恶性爆炸和环境污染次生灾害事故的发生,周边群众及参战官兵无一伤亡。7月1日10时,大广高速恢复通行。

  二、事故报告及响应情况

  大广高速事故发生后,迅速开展如下救援工作。一是消防总队要迅速增加救援力量,进行冷却降温、控制火势、防止爆炸;二是环保部门做好周边环境检测、水体检测,采取一切措施,严防土壤、水体、大气污染;三是周口市、扶沟县政府做好高速公路封闭、现场警戒、群众疏散、后勤保障等工作,并迅速抓捕逃逸货主和押运员;四是省安监局做好救援技术指导、专家支持、事故车辆数据分析、生产企业情况调查等工作。

  三、应急救援及实施情况

  具体如下:

  (一)关闭高速,疏散群众。28日23时25分,对大广高速扶沟至鄢陵段实施交通管制,对现场周围村庄群众进行“拉网式”紧急疏散,5个村庄、2000多户、8500多名群众被转移至安全地带。同时设立警戒线,昼夜巡逻,防止人员回流。

  (二)冷却降温,控制火势。用车载泡沫炮对槽车罐体顶部火势进行阻击,对流淌火进行压制。用水枪消灭驾驶室明火后再对罐体前部冷却。一门自摆水炮对罐体进行冷却,并根据火情变化适时调整位置。严密监视火情变化和未完全燃烧残液在高速公路沟内的汇聚情况。要求前线人员身着防化服,佩戴空气呼吸器,确保自身安全。高速服务区启动增压泵,增强消火栓系统压力。8辆水罐车负责运水,确保主战车辆供水。

  (三)注水封存,阻燃防爆。由于二硫化碳属低闪点易燃液体,在常温下易挥发,比水重且不溶于水。因此,指挥部决定采取注水封存的办法,防止二硫化碳液体继续挥发和着火燃烧。使用抽吸泵,对罐内液体进行吸排,导入排水沟。

  (四)吸附漏液,筑堤导流。用水泥、沙土筑堤,将泄漏的或流入排水沟的二硫化碳液体截流控制。投入大量活性炭,进行吸附中和,并及时转移地方、迅速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和次生事故发生。

  (五)倒罐操作,转移物料。罐体由前后两个容器组成,前部已基本泄漏燃烧完全,专业技术人员将罐体后部容器残存物料立即进行倒罐操作,移入专用危化品运输车辆,由消防车监护送往同类生产厂回收处理。

  (六)现场洗消,环保检测。将罐体吊装至运载车、转移到空旷处。随后对事故现场及参战车辆、装备、器材、人员进行洗消和分析检测,确认各项指标正常后,解除高速管制,群众有序返家,恢复现场,救援结束。

  四、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勘验、检测、调查和分析,发现事故直接原因是罐体缺陷、焊缝破裂、物料泄漏、静电着火。6月28日天气晴朗,气温较高(28℃~35℃),容器内压增大,罐体质量差。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场勘察检测发现,罐体前封头下部折弯处有一条250毫米长的穿透性裂纹。该车缺乏检验和维护保养,运行过程中该处缺陷由于载荷交变、高速冲击、流动激荡,温差应力及交变应力使罐体前封头下部扳边处破裂,造成物料泄漏。罐体与地面没有消除静电措施,产生静电火花,或遇到高温天气,即刻着火燃烧,导致事故发生。

  五、成功经验及问题教训

  (一)事故处置的成功经验。6•28大广高速事故救援经验主要有五条。一是应急专家发挥作用,方案制定科学。本次聘请的两位专家是从事近30年化工生产技术研究、安全评价、教学管理的资深化工专家。二是指挥人员沉着冷静,措施得力。疏散人员,实施交通管制,吸附漏液,筑堤截流,吸附中和,倒罐操作,拖离现场,整个过程有条不紊。三是救援人员英勇顽强,临危不惧。四是领导重视,靠前指挥。五是紧急动员,共享资源,配合协作。

  (二)事故教训和存在问题。虽然本次事故得到成功处置,没有人员伤亡及环境污染,但是大广高速公路封闭长达50多小时,紧急疏散群众8000余名,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万元,国家、省、市、县四级应急联动,调集防化部队、消防部队及地方应急救援人员数百人,调动大量装备、器材及活性炭、中和剂等物资数十吨,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同时通过此次事故救援,还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匮乏,现场救援主要还是依靠消防官兵。专业技术指挥人员缺少,参战各方意见分歧,救援技术方案异义,救援力量相对分散;二是应急救援物资、特种装备、防护用品不足,后勤保障不能及时到位,应急预案不完善、操作性差;三是联合行动中具体指挥人员不太明确,各方力量协调较难,应急救援进程缓慢;四是业主及驾驶人员非法、违法、“三违”、“三超”现象屡禁难止,运输车辆隐患较多,相关部门监控手段落后,管理措施缺乏。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尽快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