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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某加油站在卸油过程中发生一起火灾事故

2010-11-1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2001年6月22日22:00,广东韶关某加油站在卸油过程中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加油机、油罐等设施被烧坏,一名加油工被烧成重伤。

  事故经过:

  2001年6月22日21:45,韶关加油站在3号罐接卸一车97号汽油时,当班卸油工林XX违章将卸油胶管插到量油孔卸油。卸油过程中,汽油从罐中溢出,遇火源引起着火。油罐车司机见势不好,关闭卸油阀门,扯断卸油胶管接头后开车离开现场。大火于23日2:00被扑灭。事故中,4台加油机及油罐等设施被烧坏,卸油工林XX被烧成烧伤,烧伤面积达80%以上。

  事故原因

  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卸油工违章不用快速接头密闭卸油,而是将卸油胶管直接插入量油孔喷溅式卸油,造成大量汽油溢出。汽油溢出后,沿地面流淌,流进低于地面的管沟,管沟穿过营业室与加油机相连,汽油充满了从计量口到加油机的地面和管沟。

  发现罐区地面大量汽油,卸油工没有采取措施处理,仍然继续违章卸油。由于该加油站的4个油罐没有完全填埋,油罐一端的封头和阀门是悬挂裸露的管沟没有用砂填实,喷溅式卸油产生静电引燃起火,迅速蔓延成大面积火灾。

  事故分析

  (1)油罐车卸油应采用快速接头密闭卸油,而该加油站经常是将卸油胶管直接插入量油孔进行违章卸油,严重违章长期无人管理、无人过问,形成习惯性违章。

  (2)加油站内的管沟和加油机下部按规定应用砂填实,但是,此加油站的管沟和加油机至事故发生仍然没有按规定整改,为此次事故发生留下隐患。管理部门有关领导严重失职。

  (3)从这起事故反映出,该加油站员工对规章制度不清楚,对事故应急处理不知道,对违章作业不以为然。说明对加油站员工培训不到位。

  编者按

  规范中明确规定:加油机的汽油、柴油储罐应直埋地下式,严禁设在建筑物内或地下室内。这次事故暴露出对规范不认识足,对隐患治理重视不够,管理部门在收购加油站的工作中,对必须采取“收购一个,检查整改一个,验收合格一个、投入营业一个”执行不力。

  从诸多事故中我们不难看出,人的素质是引发事故的根本性因素.人的素质低往往容易导致人的过失,产生不安全行为.所以我们必须加强对加油站站长及员工的培训,实行取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