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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新邦林产化工有限公司“11.25”火灾事故

2010-12-1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2008年11月25日9时15分许,云浮罗定市新邦林产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邦公司)萜烯树脂车间发生火灾事故,总过火面积约600平方米,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70万元。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在我省林产化工行业中再次发生,现将新邦公司“11.25”火灾事故情况及有关要求通报如下:

  一、事故简要情况

  新邦公司位于云浮罗定市榃滨镇思甲口,是一家拥有松节油深加工工艺的林产化工企业,共有两条生产线:一条是松香生产线,利用当地天然生松脂为原料,经过溶解、澄清、采用蒸汽进行蒸馏生产松香和松节油,生产能力分别为松香7000吨/年、松节油700吨/年;另一条是萜烯树脂生产线,利用松节油为主要原料、以甲苯为溶剂,三氯化铝和三氯化锑为催化剂(其中三氯化铝是主催化剂、三氯化锑为辅催化剂,添加的量约为三氯化铝的10%左右,以下统称为三氯化铝),在-5℃~10℃的冷冻条件下进行聚合反应生成萜烯树脂母液,再经60℃左右的氢氧化钠水溶液洗去催化剂后导入蒸馏锅,利用导热油在200℃左右的温度蒸去甲苯溶剂得到液体状态的萜烯树脂,再经水冷形成片状或粒状的成品萜烯树脂,生产能力为3000吨/年。新邦公司于2006年6月16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粤WH安许证字〔2006〕W0762),许可范围:松香、松节油。(萜烯树脂不属危险化学品)。

  2008年11月25日上午9时左右,萜烯树脂生产车间(三层框架结构)当班聚合工发现2#聚合反应釜液相温度突然升高,随即喷出大量具有刺激性气味的白色烟雾状液体(松节油、甲苯和三氯化铝混合物),经三楼地面流淌并顺着东边墙体往下流至一楼地面并挥发出大量的可燃气体,这些可燃气体飘到一楼包装车间、锅炉车间等非防爆区域后被引燃并向气源方向迅速回燃,引起树脂生产及包装车间内大量可燃气体发生爆燃,随后整个萜烯树脂生产车间发生大火。由于大火封锁逃生通道,致使1名生产主管被烧死,2名蒸馏工从三楼跳窗逃生时摔死,另有3名操作工被烧伤。

  经事故调查分析,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是:2#聚合反应釜冷却盘管出水管法兰在生产过程中突然发生泄漏,泄漏的冷却水与反应釜内的催化剂三氯化铝发生化学反应生成大量的氯化氢气体引发冲料,导致松节油、甲苯、三氯化铝等混合物大量外泄,这些混合物外泄后挥发出大量的可燃气体,可燃气体扩散遇点火源发生爆燃,酿成大火。

  二、事故暴露出的问题

  (一)新邦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没有结合工艺特点查找深层次的技术性隐患问题,设备维护保养更新工作滞后,自查自纠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应付了事。

  (二)新邦公司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当班生产主管未经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而擅自上岗作业,重生产、轻管理、轻安全思想严重。

  (三)新邦公司应急处置能力差,缺乏对工艺技术危险性的认识和应急救援的相关知识,在发现聚合反应釜异常升温后仅关闭了搅拌机,而没有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关闭搅拌机的同时停止加注松节油;在反应釜物料大量外泄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对泄漏物料进行堵漏或收集,也没有及时疏散现场操作人员,最终引发火灾并导致伤亡进一步扩大。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督促辖区内的林产化工企业特别是拥有松节油深加工工艺的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杜绝因林产化工季节性生产明显而疏忽安全生产的不利思想因素,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狠下决心,认真整改省局前一阶段组织的林产化工安全专项督查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不留后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范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各地要切实加强涉及危险工艺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要强化工艺、设备的安全管理,严格工艺操作和严格执行检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积极推动危险工艺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的改造升级,实现工艺过程的自动化控制,危险工艺装置的温度、压力、液位等关键参数的自动报警和连锁停车等,提高装置的安全可靠性。

  (三)各地要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针对生产工艺特点,在总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础上,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岗位、设备和关键点,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方案,完善应急处置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定期进行突发事故的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快速、准确、有效地进行处置,将事故范围和损失减少至最低。

  (四)各地要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分期、分批组织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强化考核,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处置故障的能力,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