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淄博方中化工有限公司“11.27”火灾事故

2011-04-2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2010年11月27日9时许,淄博方中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56.8万元。

  淄博方中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高青县高城镇经济区工业园内,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现有员工20名,主要生产聚氨脂弹性固化剂(从2008年4月停产至今)。2010年11月27日9时许,该公司在企业搬迁、设备安装期间,安排两名职工到原料仓库气割废弃铁板时,高温铁渣引起过硫酸钾包装编织袋燃烧,导致过硫酸钾遇高温明火燃烧,引发火灾事故,造成现场作业和灭火救援人员2人死亡,2人轻伤。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公司职工违章操作,在不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资格,没有按照动火作业规程做好现场清理的情况下违规作业;职工现场救火时,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缺乏基本的逃生常识,被困火场,导致吸入性窒息死亡。

  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淄博方中化工有限公司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动火作业制度执行不严,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的职工进行气割作业;未定期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盲目施救;未对储存仓库进行危险危害因素分析,对过硫酸钾的危险特性和施救措施认识不足,在违反动火作业制度的情况下,违章指挥职到易燃区域使用高温明火进行气割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