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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着火,造成经济损失

2011-10-1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发生时间:1994年3月6日23时45分?

  发生地点:库尔勒公安段刑警队商店?

  责任单位:库尔勒公安段?

  主要经过:

  1994年3月6日23时45分,库 尔勒公安段刑警队营业点商店发生火灾,凌晨0:20分 左右将火扑灭。烧毁烟花爆竹及日用百货等商品,直接经 济损失2000余元,构成一般责任火灾。

  原因:

  乱接乱拉电线,违章用电,造成电线短路引燃 堆放物品所致。?

  事故处理:?

  1、对负有领导及管理责任的段长、副段长分别给予 罚款30元和50元的处理。?

  2、根据临管处消防管理处罚规定, 给予公安段300 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