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简要经过
2009年2月9日晚20时27分,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的附属文化中心大楼工地发生火灾,熊熊大火在三个半小时之后得到有效控制,在救援过程中造成1名消防队员牺牲,6名消防队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建筑物过火、过烟面积21333平方米,其中过火面积8490平方米,楼内十几层的中庭已经坍塌,位于楼内南侧演播大厅的数字机房被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383万元。
二、事故工程简介
发生火灾的大楼是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电视文化中心,高159米,被称为北配楼,邻近地标性建筑的央视新大楼。央视新台址工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中央商务区(CBD)核心地带,由荷兰大都会(OMA)建筑事务所设计,并于2005年5月正式动工。整个工程预算达到50亿元人民币。
三、事故原因分析
9日是中国农历正月十五,是传统节日元宵节,人们有闹花灯、放焰火的习俗。根据北京市政府定,这一天也是今年春节期间五环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最后一天。此前,北京已连续106天没有有效降水,空气干燥。但北京气象专家9日晚说,目前央视新址大楼所在区域的地面风速为每秒0.9米,属于微风,基本上不会形成风助火势的严重状况。由于风力的影响,大大减小了本次事故的损失。
本次火灾事故的发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建设单位: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大型礼花焰火燃放活动;
有关施工单位:大量使用不合格保温板,配合建设单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监理单位: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和违规采购、使用不合格保温板的问题监理不力;
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对非法销售、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工程中使用不合格保温板问题监管不力。
四、事故调查处理
2009年2月9日在建的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园区文化中心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71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中央电视台副总工程师、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央视新址办副主任王世荣,央视国金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高宏等44名事故责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名事故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给予时任国家广电总局党组成员、中央电视台台长、分党组书记、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业主委员会主任赵化勇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中央电视台副台长、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业主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李晓明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依法对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罚款300万元。
五、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元宵之夜的央视新址大火,过火场面触目惊心,不仅让一位尽职尽责的消防战士付出了年轻的生命,还给国家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本次事故被认定为是一起责任事故。
希望所有担负着安全生产职责的人们,都能从这起事故中汲取教训,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责任明确,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制度化、长期化、细致化,防患于未然,全力避免任何一起可能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损害的事故发生。
加强火灾事故的防范措施:
(一)按有关规定建设完善消防设施。建设单位所有装饰、装修材料均应符合消防的相关规定。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各类消防设施,并设专人操作维护,定期进行维修保养。要按照规范要求设置防火、防烟分区、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数量,疏散通道的长度、宽度及疏散楼梯等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规定,严禁占用、阻塞疏散通道和疏散楼梯间,严禁在疏散楼梯间及其通道上设置其他用途和堆放物资。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预警机制和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值班巡视制度,成立消防义务组织,组织消防安全演习,加大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
(三)强化对重点区域的检查和监控。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加强日常巡视,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应建立健全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管道、仪表、阀门必须定期检查。
(四)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要加强对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灭火知识,使员工能够熟悉火灾报警方法、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疏散逃生路线。要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习,加强消防实战演练,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进行处置。
(五)加大消防监管力度。消防部门要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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