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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加两国高坠事故研究

2008-02-22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在建筑工人遭受的所有致命事件中,高处坠落的死亡率最高。从美国劳动部1990~2001年统计数据和加拿大安大略省1997~2005年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高处坠落一直居高不下。

  背景资料

  一、美国高处坠落事故(1990~2001)

  美国劳动部1990~2001年统计数据显示:高处坠落占37%;电击占13%;物体打击占24%;坍塌(挤压)占12%;其他占14%。

  二、加拿大安大略省高处坠落事故(1997~2005)

  在1997年~2005年期间,加拿大安大略省建筑工地死亡人数共计184人,其中高处坠落75人,占41%;触电26人,占14%;物体打击20人,占11%;车辆逆行16人,占9%;机械伤害15人,占8%;坍塌(挤压)15人,占8%;火灾爆炸5人,占3%;其他12人,占7%。

  图2  1997年~2005年安大略省建筑工地死亡人数

  在设计阶段严把高处坠落关

  预控法被认为是最有效的方法,紧随其后的是个人防坠落保护装置(PFAS)和其他相关设备。无论主动法(activemeasures)——在坠落之前用防护栏杆防护,还是被动法(passivemeasures)——在坠落之后用安全带保护,都是行之有效的方法,都可减少高处坠落的伤害。美国研究学者Vargas开发出一套专家系统,用以防止建筑工地高处坠落。该系统利用障碍树法分析研究高处坠落的原因,得出的结论是:在不同的条件下,防护栏杆、安全网和个人防坠落保护装置(PFAS),都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另外,美国学者Weisgerber验证了“通过设计确保安全”的方法,对建筑工地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作用。该法提供了一套综合管理项目的纲要,即在设计阶段严把高处坠落关。还有政府要强制性地制定一些控制高处坠落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根除或替代操作过程中能够导致高处坠落的施工工序;应用工程控制法防止高处坠落;通知或提醒处于危险工作环境下的工人,避免高处坠落的危险(通过警示和行政干预,例如培训和监督管理),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personalprotectiveequipment)等。美国国家职业安全与健康研究所(NIOSH)的安全专家也发现一些对雇主和工人更为有效的预防高处坠落的方法,并开发和设计出让工人易于理解的书面高处坠落保护程序,确保暴露于危险场所工人的生命安全。

  高处坠落的各种情况及后果

  一、高处坠落事故的描述

  在1990年1月到2001年10月这12年间,美国安全与卫生管理局(OSHA)共调查了7543起建筑工地事故,高处坠落占所有事故的34.6%。另外电击占13%;物体打击占24%;坍塌(挤压)占12%;其他占14%。

  利用皮尔逊相关法(thePearson’scorrelation),通过简单分析看出:高处坠落的比例和该年之间的数值是0.841,有力说明了高处坠落在过去12年间是增加了。一方面是由于建筑工程的项目越来越多,另一方面说明高处坠落事故依然严重,还须进一步研究解决。

  二、高处坠落发生的时间

  7至8月是事故的高发时期,1至2月是事故发生较少的月份。这主要与建筑活动大部分集中在夏季有关,而到了冬季建筑工程大部分处于停工状态。

  每天最易发生事故的时间段是,上午10:00点到11:00点;下午13:00点到14:00点。

  三、建筑项目类型与高处坠落的关系

  表1信息显示,几乎一半的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在商业建筑和单身或两人家庭住宅上,无论商业建筑物是单层还是多层,都存在高处坠落的潜在危险。许多单层住宅建筑由小承包商承建,这类公司通常缺乏正规的安全培训,个人防护用品也欠缺。

  表1建筑项目设施类型与高处坠落分布图

  表2显示,接近60%的高处坠落发生在新建工程上,这与预期结果相同,因为新建工程的数目较多。

  表2建筑项目类型与高处坠落分布图

  表3显示,有近一半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在投资不到25万美元的项目上。这说明投资额不大的小工程项目,数量占的比例较多,出事率较高。

  表3建筑项目成本与高处坠落分布图

  表4显示加拿大安大略省死亡184人的建设工程有五种施工类型:低层住宅建筑,高层住宅建筑,ICI建筑(工业、商业、社会公共机构)、大型土木工程和其他工程。在这些类型中,项目又分为新建工程,维修工程和其他工程。对于大型土木工程和ICI工程,大多数的死亡事故发生在维修工程施工阶段,同时低层住宅维修工程的死亡事故,处于新建工程和维修工程之间。

  表41997-2005年期间加拿大安大略省建设项目类型

  图3根据公司规模,将75例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进行分类显示,有2起高处坠落死亡事故发生在人数超过100人的公司,然而在人数只有5名工人或5人以下的公司,却有22例高处坠落死亡事故发生。图31997~2005年期间根据公司规模高处坠落死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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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坠落的高度

  在2741起高处坠落死亡事故中,有1018起提供了项目高度和层数的信息。其中807个工程是一层、二层或三层项目,占到总数的81%。设施(建筑物或结构物)平均高度是12米左右。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大部分高处

  图4建筑物高度与高处坠落事故坠落发生在并不十分高的地方。也许正是人们忽视了这一高度,认为无需做太多的安全防护,才导致事故的频频发生

  从图4可以看出,在3~6米(10~20英尺)是最易发生高处坠落的高度。70%的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在高度不到9米的地方。而且工程项目的高度是导致事故发生与否的关键,也是最危险的地方。由此推断,低层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容忽视。

  五、伤害的后果

  在2741起高处坠落事故中,导致2955人伤亡。受伤者主要是建筑工人,其工种包括:屋顶工、木工、架子工、油漆工、砖石砌筑工、电工、工地管理人员、干墙安装工、上下水管道工等。高处坠落受伤的类型包括:骨折、脑震荡和擦伤等,一半的受伤部位在头部,大约三分之一的人多处受伤。胸部、颈部、背部、大腿和腹部最易伤害,有三分之二高处坠落者死亡。

  年龄在31岁~40岁之间的工人,最易发生高处坠落死亡。平均年龄是38.3岁。这也说明年轻工人腿脚相对灵活,在发生高处坠落险情时能够迅速逃脱。

  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原因

  一、工作内容与高处坠落的出现

  最易发生高处坠落的工作项目参见表5,主要有盖屋顶、架设钢筋、外部砖石砌筑等,而且大部分是在一定高度和临时结构上施工所致。高处坠落发生在高度相对低的地方,大约75%的屋顶工跌落的高度不到9米,另外45%的事故发生在不到6米的高度。工人在这些项目上很可能低估或忽视了高处坠落的危险,似乎看起来并不算高。为了避免高处坠落,任何超过2米的工作项目都应该仔细应对,配备恰当的防高处坠落用品。

  表5正在执行的工作类型事故分布

  二、高处坠落的位置

  超过一半以上的高处坠落伤亡事故与环境因素有关,包括工作面或设施的布置。屋顶高处坠落是最通常的情况,特别是在商业建筑和单身或两人家庭住宅上。大部分事故发生在屋顶、结构层、脚手架、梯子,和临边洞口处(详见表6),这些事故占所有高处坠落的80%。因此,为避免高处坠落,在这些位置配备足够的防护设备是必不可少的。

  表6正处工作位置的事故分布

  三、由于人的错误判断导致高处坠落

  对人的错误分析显示,危险情况下人的错误判断,是发生高处坠落的主要类型,大约占所有事故的三分之一。错误判断的年龄因素,分析认为基本与高处坠落的年龄原因相似,参见高处坠落年龄原因分析图。除了21岁到25岁这一年龄段,高处坠落的数量与错误判断导致的结果不成比例(参见图6)。“危险条件下的错误判断”占高处坠落事故的30%。可能是由于年轻或经验不足,不能有效改善人在危险条件下的判断。因此,年龄在21岁到25岁之间的工人应该去接受很好的培训与教育,以便应对高处坠落的风险。当然,必须认识到“危险条件下的错误判断”是一种主观评估,很难去量化和验证。

  进一步的分析,揭示出大多数高处坠落事故与人的失误有关联,而且发生在较低的高度上。例如,超过一半以上的高处坠落在6米高度以下,23.5%的高度不到3米。缺乏个体保护器具和防护设备的占到40%。

  图5防坠落保护装置的作用

  1997-2005年,在74起致命高处坠落中,大约有一半可以通过防坠落保护装置来防止事故发生。有30起高处坠落发生在工人没有按要求正确配带防坠落保护装置,从梯子上高处坠落或从本应该设置防护栏杆的临边洞口处坠落(参见图5)。

  防坠落保护装备没有使用或使用不当将导致超过30%的高处坠落事故,其典型案例是作业工人没有将安全带系牢,有多个案例是作业的工人打开安全带,移动到其他作业区时发生的。因此,提供和正确使用防坠落保护装备(PPE)是确保工人安全的必要手段。

  图6高处坠落死亡年龄与错误判断比较

  根据工人的年龄,将75起死亡事故按照工人的年龄划分(参见图7)。统计数据恰好分开年龄段,这有可能误导你,你还必须考虑老年工人比年轻工人少一些,这就意味着老年工人高处坠落死亡比例也不少。图7高处坠落死亡年龄分布

  四、高处坠落的直接来源

  三分之一的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在施工现场的工作面上。事故出现的典型情况包括:滑倒在倾斜的屋面上,然后跌落到了地面上;工人从楼层临边洞口处摔了下去;工人滑倒在脚手架工作面上然后坠落下去;建筑物、结构物缺乏防护设施导致工人高处坠落。这些高处坠落完全可以通过有效预防,正确使用防坠落保护装备来避免不幸事件的发生。

  我国高处坠落的整治建议

  据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2005年度)数据显示,全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主要是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机具伤害、触电等,这类事故的死亡人数分别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45.52%、18.61%、11.82%、5.87%、6.54%,总计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88.36%。其中又以高处坠落事故为主,占事故总数45.52%。

  2006年在全国范围开展了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为主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据统计,2006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事故发生409起、死亡426人,分别比2005年下降20.7%和21.5%。2006年高处坠落事故死亡人数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40.9%,比2005年下降了4.6个百分点。

  通过对美国、加拿大高处坠落事故的了解和分析,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高处坠落是各国建筑业都面临的重点和难点,在短期内很难根除和改善;因此,还必须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明确目标、坚持不懈地打一场“攻坚战”。

  2.严把第一关,即设计关。确保安全专项方案正确有效。因为在平常工地检查资料时,有张冠李戴、偷梁换柱的情况。而且计算书是否正确,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是否审核等,是否有代行签字情况等等,这些本身就有一定的隐患,必须事先控制,严格程序。

  3.拨付专款,建立专门的防高坠研究机构。分析不同地区、不同年龄、企业规模、建筑物类型、工作内容等,找出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的具体原因,对症下药、积极应对、主动出击。

  4.继续加强安全教育,一定要落到实处。决不能雷声大、雨点下,治标不治本。

  5.安全防护产品的开发和研制,新技术的应用,推广比较成熟的计算机软件,帮助企业进行复杂的安全计算,确保预先控制,增加科技含量,真正体现国家倡导的科学发展观。

  6.定期召开全国高处坠落专题研讨会,交流各地防止高处坠落的方法,对比提高。

  7.继续开展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制定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手段。例如,省际交叉检查,城际交叉检查等。

  8.出台相关防止高处坠落的强制性标准,加大执法力度,明确具体罚款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