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某公司安阳发电公司高处坠落群伤事故

2008-07-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经过

  安阳发电公司10号机组脱硫塔内部防腐检查工作是机组B级检修项目计划书内容。5月9日公司安排脱硫塔内部检查工作,16日脱硫塔内部清淤工作结束,具备脱硫塔内搭设脚手架条件。5月17日起重班开展脱硫塔内架子搭设工作。5月18日22:00左右搭建工作结束,起重班班长徐××要求脱硫班人员到现场确认架子搭设范围、标准,并确认是否满足要求,约22:40左右,脱硫班副班长陈××回话,搭设范围由起重班根据情况自己确定。

  5月19日下午15:10,维修部副部长张××(男,45岁,非工作票上工作班成员)、设备部点检员曹××(男,36岁,非工作票票上工作班成员)、脱硫班技术员张×(男,36岁,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成员维修部脱硫班副班长陈××、沈×(男,30岁),及2名生产用工(非工作班成员),共七人到达工作现场,其中2名生产用工在脱硫塔人孔门外等候,其余5人攀到约17.5米高的作业平台。

  曹××、张×、沈×三人分散站在作业平台上;张××和陈××站在作业平台上方1.5米处的横梁上。

  约15:40分左右,张××从横梁下到作业平台上,瞬间,脚手架平台东南侧一架板支撑横杆突然断裂,张××、张×、沈×和曹××等四人先后坠落至吸收塔底部。站在吸收塔横梁上的陈××随即拨打120电话并大声呼喊在塔外的人员组织施救。

  伤员送到医院后,张××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于死亡。其他三人住院观察治疗,目前情况较为稳定。

  (二)初步分析

  1、折断的脚手杆断裂处存在一深3.5cm、长5cm(沿横杆外周边测量),宽约0.2cm左右的旧伤,强度不够,引发断裂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搭设的脚手架未经验收,五名作业人员高处作业均未使用安全带,是本次事故的另一直接原因。

  3、分析整个工作的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流于形式,违章作业普遍存在于各个环节,中层干部带头群体违章作业,现场管理混乱是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

  (三)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

  1、工作票制度流于形式

  非工作班组成员随意进入工作现场,既有中层干部、班长、也有生产用工; 19日上午,在工作负责人不在现场,未对工作班成员陈××交代安全注意事项的情况下,陈××擅自进入现场开始作业。

  在吸收塔内搭设脚手架使用的却是“#10锅炉侧搭设、拆除脚手架”的热机二种票,超出了工作票的工作范围,实质是属于无票作业行为。

  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流于形式。“#10炉烟气脱硫吸收塔检查”炉X2008-05-032工作票,危险点分析流于形式,没有针对性。高空作业缺少起码的防止坠落的分析,更谈不上防范措施。

  2、工作随意,高处作业相关管理混乱

  去现场的七名工作人员没有一个人将安全带带到现场,更谈不上高处作业时使用安全带;搭设脚手架的材料应在使用前进行检查,除折断的这根架杆外,还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用在了脚手架上、堆放在现场等;应进行检查验收的脚手架不组织验收等等。